乌海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 / 产品质量 / 措施和实施情况
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金饰品经营单位计量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来源: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01-14 10:22 浏览次数:637

乌达区各黄金饰品经营单位及相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维护黄金饰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乌达区黄金饰品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严格遵守计量管理法规,确保交易公平

1.用于贸易结算的称重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管理范围,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登记造册、实施备案、申请周期检定。

2.黄金饰品称重偏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每件不超过100g的金饰品,应使用分度值不大于0.001g的计量器具,负偏差不得超出0.01g

3.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严禁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或利用计量器具进行欺诈。

4.必须如实标示商品信息。“一口价”黄金饰品与“按克计价”黄金饰品应分区、分柜陈列,并以醒目方式明确标示计价方式,防止混淆。

二、申请检定方式

1.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 (e-CQS)公共服务门户申请检定

2.登录链接:http://psp.e-cqs.cn/

3.申报流程:用户注册(仅首次申报)--器具备案(仅首次申报)--器具报检--器具送检;

4.乌海市检验检测中心咨询电话:0473-3156921

三、全面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销售行为

(一)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妥善保存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进货凭证,确保商品来源可溯、质量合格。

(二)在销售过程中,特别是销售“一口价”黄金饰品时,应主动向消费者说明其定价机制、工艺特点及后续换购、回收等具体规则,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交易,更不得利用带包装、带标牌等方式,通过虚报饰品实际重量称重误导消费者。

(三)开展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时,应在店堂醒目位置公示旧金折价标准、折旧费、加工费等具体规则,不得在交易过程中临时增设不合理条件。

四、强化市场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黄金饰品经营单位要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知法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按照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对所使用的强制检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我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隐瞒克重、虚标贵重金属纯度、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确保乌达区黄金饰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