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19 15:48 浏览次数:17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乌达区农区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自治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内政办发〔2014〕98号)、《乌海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 记颁证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4〕4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化同步” 的战略部署,坚持和完善农区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区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探索完善农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涉农区居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牧业现代化和农区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三、工作要求
针对我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结合涉农镇办的实际情况,按照面积准确、承包户认可的原则,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对农区所有土地进行确权。
四、工作流程
( 一)准备阶段
由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局牵头,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合,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工作机构,开展农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业务培训和土地确权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测量地块成图阶段
由乌达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要求,以1:500至1:2000基 本比例尺为主,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聘请测量单位利用航拍图辅助野外实测的方法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获得承包地块数字地理坐标点,根据地理坐标点,绘出地块图形,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图。整个测量成图过程,乌达自然资源分局进行督促、把关、审核,并将成果移交到乌达区农牧水务局。(该项工作已由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委托第三方开展)
(三)实地入户确权阶段
阶段一:
各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土地进行摸底,收集资料。通过入户走访,按照居民现有土地承包合同和居民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对农户承包的耕地、温室、大棚进行确权,出具结果后由农区居民进行签字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确权结果地籍图由所在社区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农区居民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各镇、街道办事处汇总并核对后报乌达区农牧水务局。
阶段二:
各镇、街道办事处收集整理土地转包原始档案,根据原始承包合同、土地台账、 登记簿、方位图及承包方信息等资料,对辖区内的耕地、温室和 大棚进行权属调查,形成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资料,出具结果后由原企业法人进行签字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 再确权登记,确权结果地籍图由所在社区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农业企业法人或农户个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 地地籍图,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汇总并核对后报至乌达区农牧水务局。
阶段三:
各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土地同步进行摸底。通过入户走访,按照居民现有土地承包合同 和居民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对农户承包的耕地、温室、大棚 进行确权,出具结果后由农区居民进行签字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确权结果地籍图由所在社区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农业企业法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各镇、街道办事处汇总并核对后报至乌达区农牧水务局。
(四)建档及颁证阶段
对土地审核无误的,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由区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乌达区农牧水务局要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资料,建立农区土地承包 信息数据库和土地承包数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并由区档案局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五)总结验收阶段
认真总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验,搞好检查验收。特别是对存在的地块不实、四至不清、面积不准和权证发 放不到位、变更登记不及时、经营权证书与账、地实际面积不符、 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逐项查看解决和落实情况。 工作结束后,由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写出专题报告并经区政府审核上报。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自治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内政办发〔2014〕98号)、《乌海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 记颁证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鸟海政办发〔2014〕4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乌达区农区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