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税务 编发:乌海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2026-04-27自然人注意!按次纳税增值税起征点提高了
2026-02-2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身份信息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经营主体)。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可自愿申请纳入本办法管理。” 其中
2026-01-04答:《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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