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市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由区人民政府牵头,区财政部门拟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乌达区关于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引导全区各部门增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识,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一、文件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政府和部门带头过紧日子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的通知》(内财预〔2020〕317号)和《乌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和部门带头过紧日子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的补充通知》(乌财预〔2022〕1205号)等文件规定,为全区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增强勤俭节约意识,提出具体要求。
二、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内容共分为12条,对各部门“新建楼堂馆所”“过度装修”“政府投资类项目”“办公设备更新购置”“政务信息化项目”“新增支出”“压减办公经费”“压减‘三公’经费”“压减差旅费”“压减会议费”“压减培训费”“压减委托业务费”等方面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切实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配置,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其他措施
《措施》要求全区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针对特殊情况、确需增加的支出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提交区政府会议研究,确保全区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效提高,切实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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