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2023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
工作方案
为确保乌达区2023年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3〕59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乌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统筹教育资源,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生按时入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成立乌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纬华
副组长:宋乌生、李俊文、杨春燕、赵玉山、撖俊
成 员: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
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普教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执行严格控制班模班额的要求,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情况、交通状况等因素,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一视同仁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平行分班,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四)坚持规范性原则,不断完善招生办法,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规范操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上一年度申请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凡建立过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属于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范围。
(四)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有学籍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轻度残疾、生活能够自理,可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凡上学年新生办理休学的学生,新学期开始仍在原学校就读。
五、各中小学招生范围
(一)小学招生范围
团结路小学招生范围:东至110国道以东,北至瑞丽新村、滨海ab小区(包括滨海abc区、瑞德小区、瑞丽新村、瑞丽小区、朗峰小区、国税楼、裕景园、满都拉、长城小区、碧桂小区、凯旋城、怡馨花园、公园南路一、二街坊、公园南路三街坊(部分)、团结南路一街坊、乌尔特北街一街坊、乌尔特南街三街坊、如意小区、景泰小区、科技园小区、及电厂附近等),南至原乌达电厂,西至乌尔特北街一街坊、团结南路一街坊、凯旋城。
幸福街小学招生范围:西至解放南路,南至南环路以南,东至乌尔特北街二街坊、团结南路二街坊,北至先锋东街(包括:公安楼、锦绣花园、幸福a区、医药公司楼、鸿丽佳园、碧海花苑二期、乌尔特南街一、二街坊、乌尔特北街二、三街坊,团结南路二、三街坊等)。
胜利街小学招生范围:东至团结北路,南至先锋东街,北至巴音赛沟,西至解放北路、皇冠路(包括胜利西街一二三四街坊、胜利东街一、二街坊、先锋小区、君正小区、锐警小区、新公园小区、碧海花苑、好景家园等)。
巴音赛街小学招生范围:沿解放路---胜利西街---皇冠路以西,三道坎办事处辖区(包括五虎山铁路西平房,皇冠路一二三四街坊、先锋西街片区、馨苑小区、丰华小区、华泰小区、景博小区、和平北巷、和平南巷等。)
十六中小学部招生范围:沿神华大道---苏海图路---新达街---文体路---爱民街---北岸雅墅东门以东以北。(包括金祥小区、永昌小区、安居b区、新达佳苑a、b、c区、谱翔花苑、益民佳苑、富强佳苑、锦湖佳苑、北岸新城、维邦佳苑、颐景小区、爱民佳苑、宜君半岛、朗峰二期、恒业城、乌兰淖尔镇辖区、苏海图办事处辖区等)。
乌达区实验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巴音赛沟以北沿神华大道---苏海图路---新达街---文体路---爱民街---北岸雅墅东门以西以南(包括神华佳苑、建兴佳苑、安居a区、北岸雅墅、原矿务局住宅楼、解放北路一二三街坊等)。
(二)初中招生范围
乌海市第十二中学招生范围:北至巴音赛沟、北环路,南至三道坎,西至五虎山,东至国道以东(不包括滨海a、b、c小区,瑞丽北区、瑞丽南区及十中东面邮电小区、教委小区、建行小区、朗峰二期、锐警小区、君正小区及君正小区的北面平房居民区等),含三道坎办事处所辖社区。
乌海市第十六中学中学部:沿神华大道---苏海图路---新达街---八一路---北环路---团结北路---胜利东街以北以东(包括金祥小区、永昌小区、安居b 区、新达佳苑abc区、谱翔花苑、益民佳苑、富强佳苑、锦湖佳苑、北岸新城、维邦佳苑、颐景小区、爱民佳苑、宜君半岛、滨海a、b、c小区、瑞丽北区、瑞丽南区及十中东面邮电小区、教委小区、建行小区、朗峰二期、恒业城、锐警小区、君正小区及君正小区的北面平房居民区、乌兰淖尔镇辖区、苏海图办事处辖区等)。
乌达区实验中学中学部招生范围:巴音赛沟以北沿神华大道---苏海图路---新达街---文体路---爱民街---北岸雅墅东门以西以南(包括神华佳苑、建兴佳苑、安居a区、北岸雅墅、原矿务局住宅楼、解放北路一二三街坊等)。。
六、分配方式及有关说明
(一)分配方式
依照各中小学校划片招生范围,按批次分配原则逐级分配。即每所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完成后,若仍有空余学位则接收第二批次的学生,以此类推。如果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第三批次,以此类推)招生完成后没有空余学位,则其余学生依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其他学校报名。
1.第一批次:房户一致
(1)其户口随父母在同一乌达区户籍上,户主和房主是父或母。
(2)其户口落户在乌达区户籍其他户口上,满一年以上的,房主与学生在同一户籍上。
(3)其户口为学生乌达区独立户,房主是学生本人或父母。
2.第二批次:无户有房
其户口是乌达区户籍以外的其它地区的学生,有乌达区自购房证明材料,房主为学生的父、母或其他人,房主与学生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3.第三批次:有户无房
(1)其户口随父母在同一乌达区户籍上,户主是父或母,无对应房产证明材料,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2)其户口为学生乌达区独立户,无对应房产证明材料,按批次分配原则,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3)其户口落户在乌达区户籍的其他人的户口上,并且满一年的,无对应房产证明材料,按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4.第四批次:挂靠他人、乌达区户籍但落户不满一年的学生
其户口落户在乌达区户籍其他户口上的学生(包括挂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上的),不满一年的,按批次分配原则,第四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5.第五批次:无户租房
其户口是乌达区户籍以外的其他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无乌达区自购房,租房居住的,且有乌海市公安系统办理的居住证。
(二)有关说明
1.房户不一致及多套住房情况(指本地户籍的学生):户口与房证地址不一致时,家长可按户口地址或房证地址选择其一,划片分配;多套住房时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作为划片的依据,但一经确定,不准更改。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的。
(2)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
(3)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
七、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1.乌海市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获得军功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乌达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3.乌达区产业工人第一类、二类、三类人员子女。
八、新生入学登记时间
1.小学一年级新生:所有生家长7月10日至14日前完成网络登记;在外地入园的新生于7月17日至7月18日到教育局普教办429室审核。
2.初中一年级新生:所有家长7月10日至14日前完成网络登记,期间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学校。在外地就读小学的新生于7月17日至18日到教育局普教办429室审核。
九、教育部门材料审核时间及家长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门材料审核时间:
6月1日—6月30日期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一新生的就读资质进行审核确定。
1.在乌达区的幼儿园、小学就读的新生,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审核的材料交到幼儿园(小学),区教育局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核。
2.在乌达区以外的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乌达区教育局普教办(区政府大楼0429房间)进行材料提交、审核。过期将按照本方案六(二)2处理。
(二)家长需提交的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住房证明原件。适龄儿童和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购房发票等辅助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本、住房证明、社区证明、用工证明、乌达区居住证原件。
3.非乌达区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学籍表、户口簿原件、住房证明原件、居住证原件及用工证明。
4.享受照顾条件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
(三)关于房产证明材料的一些说明:
1.自购房:
(1)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乌海市房屋交易中心公章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购房但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购房款票据以及银行交易凭证的原件、复印件。
(3)其他类住房材料:
a、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b、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c、拆迁安置房或移民安置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2.租房:提供2023年5月31日以前的居住证明和租房协议。
(四)关于房屋产权的补充说明:
1.从2017年开始,房屋产权证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可以认定为入学登记凭证,其它的均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
2.若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或其他人员,则适龄儿童少年与房屋产权人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3.没有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和注册的房产材料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购置的二手房,只有买卖双方的协议,不做为入学登记的凭证。
(五)材料有效期:
家长提供的各项材料变更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十、新生名单公布时间及新生报到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名的学生,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
十一、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生毕业生将直接升到本校中学就读,不再分配。
十二、新生补登时间、地点
补登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至8月23日,地点教育局普教办0429室。补登的新生将根据学校有无空缺学位就近安排入学,不再按照批次进行分配,各中小学必须无条件接收。
十三、分班要求
各中小学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阳光分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方案,并在公示栏公布新生分班名单。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分班时要按学生发展水平、男女性别比例等均衡分班;师资配备方面按照强弱搭配、相对均衡的原则配置新生年级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
十四、招生纪律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2023年招生宣传、部署和服务工作,让所有的学生家庭了解招生政策,平稳顺利完成我区幼升小、小升初工作。
(二)加强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学生名单,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招生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招生值班制度,加强安保工作,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耐心做好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
(四)各学校不得接收其他学校已接收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在本区内转学。
(五)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对擅自违规接收学生的学校,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要按照服务范围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跨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各学校组织选拔性考试,不得提前招生、择优招生。
(七)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经录取,享受与我区户籍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八)开学后一月之内,所有小学要将注册新生信息采集完毕,为录入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准备;所有初中学校及时接收教育局分配的学生学籍。
十五、新生招生计划
一年级:
团结路小学:270人
幸福街小学:180人
胜利街小学:270人
巴音赛街小学:90人
乌达区实验中学:270人
乌海市第十六中学:180人
七年级:
乌海市第十二中学:600人
乌海市第十六中学:200人
乌达区实验中学:300人
十六、其他
招生范围可根据招生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乌达区教育局。
乌达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