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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达区矿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8 16:40:51   作者:乌达区委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有效性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区党办发〔2021〕9号

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局,区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乌达区矿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乌达区委员会办公室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8







乌达区矿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


乌达区矿区面积约35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8%,矿区呈现面积小且集中的特点。现有持证生产矿山企业5家(其中井工煤矿2家,为国能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国能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露天煤矿3家,为乌海市建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建安煤矿、乌海市华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矿、乌海市华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矿),采空区治理项目3个(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国能乌海能源公司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苏海图小铁帽子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需开展治理的历史遗留及无主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个(包括东方砂石厂、兴业砂石厂2家砂石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中办督查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回访调研报告》提出建议整改工作,认真抓好石泰峰书记深入乌达区调研时对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刘奇凡书记对落实石泰峰书记明察暗访发现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的要求,持续加强矿区生态修复,结合乌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回访调研报告》整改落实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力度,压紧压实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坚持“谁破坏、谁治理”“先环保、后发展”原则,加强统筹、科学规划,推进分类分区分期综合治理矿山环境问题。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全面治理矿区扬尘污染问题,推进矿区生态环境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压实治理责任,加快修复治理。切实落实企业生态修复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区委、区政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

(二)突出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治理。重点抓好苏海图小铁帽子采空区治理生态恢复问题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分析乌达区矿山生态修复中的重点、难点和堵点,找准原因,针对不同问题,对症下药,精准发力,科学确定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切实提高矿区生态修复成效。

(三)科学有序修复,统筹推进治理。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因素,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规律”的原则,对乌达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各类问题进行科学论证,突出做好剥挖采坑回填和排渣场的整形工作,有效推动排土场集中连片整治,积极稳妥开展矿区生态修复。

三、工作目标任务和安排部署

(一)苏海图小铁帽子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1. 基本情况

(1)乌达区小铁帽子采空区治理工程。2013年12月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乌海市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批复》(内煤局字〔2013〕457号),批复同意实施乌达区小铁帽子采空治理项目。该项目《初步设计》为露天剥离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并对治理区和排渣场进行复垦绿化。治理区规划面积2.55平方公里,于2019年1月停工至今。

(2)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固废填埋工程。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固废填埋项目工程位于小铁帽子采空区治理项目北约300米。2014年6月,该项目取得了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文件,同年9月取得乌海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文件,2018年6月一标段填埋区域达到设计库容后,按要求进行封场,2019年4月经乌海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合格,二标段填埋区域正在使用。

2. 存在问题

(1)矿区生态修复滞后。采空区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边施工边治理”进行,累计占用损毁土地总面积3.27平方公里,已治理面积0.31平方公里,应治未治面积仍有2.96平方公里,排渣场大部分未进行覆土、绿化工程。

(2)治理标准不高,整体修复效果不明显。采空区项目4号排渣场虽已治理,但边坡较陡,整形不到位,植被恢复效果不好。1号排渣场仅是对部分边坡进行了拱形护坡,其他排渣场均未开展治理。

(3)地形地貌破坏严重。治理区内存在有2处剥挖采坑,5处排渣场,且剥挖采坑未进行回填治理,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严重,治理区内设置有4处储煤场,存在多处废弃建构物,治理区内环境脏乱差,乱堆乱放。

(4)植被选取不合理。采空区已复垦区域选取的黄花苜蓿等草种不合理,长期需要人工浇水养护,无法达到自然恢复效果。

(5)存在滑坡地质灾害隐患。固废填埋场紧邻2号排渣场的北部,边坡高陡,边坡角达40°左右,台阶总高度70—80米,存在滑坡地质灾害隐患。

3. 治理目标

全面开展乌海市乌达区小铁帽子采空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科学制定剥挖采坑回填、边坡刷坡、台阶整理、固化及植被恢复工程设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小铁帽子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取得明显实效。

4. 治理任务

小铁帽子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对工程形成的2处剥挖坑进行回填,回填至原地表标高,未清理完成的排渣场进行恢复治理,使矿区地形地貌与周边相协调。

固废填埋场:对于已复垦区域,加强后期管护;正在使用的固废填埋场区域要坚持“到界一片修复一片”的原则,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开展科学修复。

5. 时间安排

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小铁帽子采空区生态修复设计编制工作。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小铁帽子采空区生态治理土石方工程。

2022年12月30日前,小铁帽子生态修复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2023年6月30日前,对小铁帽子生态修复进行管护,巩固修复成果。

6. 治理要求

剥挖采坑:利用排土场渣土回填至设计标高,平整后覆土、恢复植被,覆土厚度不低于0.3米。

排渣场:整形边坡角度控制在25°以下,与周围地形地貌相协调,整形完成后覆土恢复植被,覆土厚度不低于0.3米。排渣场顶部平台坡降不得大于3%,并做好截排水工程。

储煤场、洗煤厂、居民区及办公生活区:全部拆除,将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对所占用场地进行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矿区道路:对损毁的区域进行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固废填埋场:对已治理的一标段复垦区域,加强后期管护;二标段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植被恢复:所有治理单元均覆土,覆土厚度不低于0.3米;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合理选用适合于当地生长的耐旱草种。

(二)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1. 基本情况

于2013年12月取得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乌海市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批复》(内煤局字〔2013〕457号),批复同意实施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规划面积2.61平方公里,按照《初步设计》采取露天剥离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并对治理区和排渣场进行复垦绿化,于2020年12月1日起停工至今。

2. 存在问题

(1)生态修复进度滞后。项目没有严格按照“边施工边治理”进行实施,现占用损毁土地总面积3.84平方公里,2021年度计划复垦51万平方米,目前只完成了西部排土场西侧边坡的0.3万平方米的复垦任务,排土场大部分未进行覆土、绿化工程。

(2)整体修复效果不明显。该采空区西排土场虽已完成西侧边坡的复垦治理,但边坡较陡,整形不到位,植被恢复效果不好,且其他排土场均未开展治理。  

(3)地形地貌破坏严重。治理区内存在有2处剥挖采坑,3处外排土场,且剥挖采坑未进行回填治理,地形地貌受到破坏。

(4)存在滑坡地质灾害隐患。3处外排土场边坡高陡,边坡角达33°左右,其中治理区南排土场和东侧双人山排土场平均高度约50米,存在滑坡地质灾害隐患。

3. 治理目标

全面开展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科学制定剥挖采坑回填、边坡刷坡、台阶整理、固化及植被恢复治理,有效消除火区和地质灾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2025年前全面完成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生态修复治理,取得明显实效。

4. 治理任务

对工程形成的2处采坑,尽快形成内排,对着火煤层和残煤进行剥离回收、彻底熄灭火源,内排回填至设计标高,对排土场平台和回填采坑平台进行平整,达到土地再利用目的。

5. 时间安排

2021年7月21日—12月31日,完成双人山排土场、南排土场顶部平台平整和到界边坡的刷坡、固化及覆土工作。

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1日,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完成各年度的土地复垦及采空区灾害治理工作。

2025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工程。

6. 治理要求

剥挖采坑:边治理边用矿渣回填至设计标高,平整后覆土、恢复植被,覆土厚度不低于0.3米。

排渣场:排土场顶部修筑挡水围堰;实施边坡复垦工程,按照边坡整形参数进行治理,具体为边坡垂直高度20米、边坡坡度33°、边坡台阶平台宽20米;对排土场边坡覆土、覆土整形、播撒草籽,对台阶平台进行整形、覆土、整形、播撒草籽。

储煤场及办公生活区:储煤场加装喷淋设施,对储煤场至运煤专线固定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对办公生活区进行混凝土硬化和绿化,2025年11月底完成治理后全部拆除,将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对所占用场地进行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矿区道路:对固定进矿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2025年11月底完成治理后,对损毁区域进行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植被恢复:所有治理单元均覆土,覆土厚度不低于0.3米;合理选用适合当地生长的耐旱植物。

封闭料棚:建设限2021年8月底前完成。坚决禁止煤炭露天堆放和设置临时储存场,因无建设用地指标无法实施封闭治理或因资源整合等原因需延迟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但防风抑尘网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必须达到《乌达区绿色矿山建设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乌区党发〔2020〕10号)文件中的规范要求。

(三)国能乌海能源公司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1. 基本情况

于2013年12月取得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乌海市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批复》(内煤局字﹝2013﹞457号),批复同意实施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治理区规划面积为5.23平方公里(其中东源科技项目部治理面积2.75平方公里,苏海图治理面积2.48平方公里),按照《初步设计》采取露天剥离方式进行综合治理,于2018年2月开始施工。

2. 存在问题

一是矿区生态修复滞后。采空区项目没有严格按照“边施工、边治理”进行实施,规划面积为5.23平方公里,已治理面积0.51平方公里,应治未治面积仍有4.72平方公里,排渣场大部分未进行覆土、绿化。二是治理区内不具备内排条件。按照正常剥采计划,二采区局部已实现内排,根据实际治理进度,待内排达到设计标高后,逐步开展内排土场的复垦绿化工作,但因剥采未到位,暂不具备内排条件。

3. 治理目标

全面开展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科学制定剥挖采坑回填、边坡刷坡、台阶整理、固化及植被恢复工程设计,有效消除火区和地质灾害,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生态修复治理。

4. 治理任务

对已形成的2处采坑,尽快形成内排,内排回填至设计标高,对排土场平台和回填采坑平台进行平整,达到土地再利用目的。

5. 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东西排土场的边坡削坡固土、整形、固化,东排土场的局部边坡绿化及主干道硬化和两侧绿化工程。

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东西排土场绿化工作。

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二采区内排土场的复垦绿化工作。

2025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的复垦和绿化任务。

6. 治理要求

剥挖采坑:边治理边用矿渣回填至设计标高,平整后覆土、恢复植被,覆土厚度不低于0.3米。

排渣场:排土场顶部修筑挡水围堰;边坡复垦工程按照边坡整形参数按边坡垂直高度20米、边坡坡度30°、边坡台阶平台宽20米的标准开展治理。

储煤场、居民区及办公生活区:2025年完成治理之后全部拆除,将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对所占用场地进行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矿区道路:2025年完成治理之后,对损毁的区域进行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植被恢复:所有治理单元均覆土,覆土厚度不低于0.3米;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合理选用适合于当地生长的耐旱草种。

封闭料棚:建设限2021年8月底前完成。坚决禁止煤炭露天堆放和设置临时储存场,因无建设用地指标无法实施封闭治理或因资源整合等原因需延迟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但防风抑尘网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必须达到《乌达区绿色矿山建设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乌区党发〔2020〕10 号)文件中的规范要求。

(四)乌海市建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建安煤矿

1. 基本情况

建安煤矿为露天开采煤矿,生产规模90万吨/年,面积1.0209平方公里。矿区范围内现有1处采场,1处外排土场,外排土场占用苏海图煤矿、五虎山煤矿、黄白茨煤矿井田,面积约2.67平方公里。

2. 治理目标

对矿区范围内的全部排土场边坡开展削坡、分台阶,对已排弃到界、停止使用的排土场进行边坡治理。同时,对矿区内全部坑、堆进行整平,确保矿区环境问题得到应治尽治,最终实现与周边环境相适应。

3. 治理任务

对工业广场乱堆乱排、环境脏乱差情况进行整治。对排土场顶部存在的坑、堆开展清理整平工作。对排土场北部高陡情况开展削坡、分台阶工作。对东排土场南侧已治理区域开展维护,对排土场西侧继续进行治理工作。

4. 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工业广场乱堆乱排、环境脏乱差整治。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土场南边坡、西边坡、北边坡削坡、分台阶,排土场顶部平整。

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排土场北边坡、东边坡、南边坡未治理区域覆土、拱形骨架设置、播撒草籽。

5. 治理要求

工业广场:乱堆乱排、环境脏乱差情况进行整治,确保工业广场干净整洁。

排土场顶部:对排土场顶部的坑、堆进行整平。

排土场:对排土场南边坡已完成治理的边坡进行维护,对未治理边坡进行刷坡、整形,台阶采用拱形骨架,覆土厚度不少于0.3米,播撒适用于本地区草籽。对排土场东边坡未治理边坡进行刷坡、整形,上层台阶采用拱形骨架,覆土厚度不少于0.3米,播撒适用于本地区草籽。对北边坡已到界排土场进行削坡、分台阶,对已到界不再使用的边坡开展削坡、分台阶,台阶采用拱形骨架,覆土厚度不少于0.3米,播撒适用于本地区草籽。对排土场西边坡进行削坡、分台阶。

封闭料棚:建设限2021 年 8月底前完成。坚决禁止煤炭露天堆放和设置临时储存场,因无建设用地指标无法实施封闭治理或因资源整合等原因需延迟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但防风抑尘网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必须达到《乌达区绿色矿山建设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乌区党发〔2020〕10号)文件中的规范要求。

(五)国能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

1. 基本情况

国能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面积8.08平方公里,矿区内乌海市建安煤矿排土场、华银煤矿排土场共压占土地面积约2.44平方公里。

2. 治理目标

开展整平、覆土、播撒草籽,确保矿区内没有明显的坑和堆,所有区域应治尽治。

3. 治理任务

对矿区内的居民区进行拆除、平整,对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矿区内的坑、堆进行平整,对已完成治理的矸石山进行绿化。

4. 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工业广场西南侧居民区拆除、平整。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矿区整平、覆土,整治工业广场内部区域脏乱差现象。

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覆土区域草籽播撒。

5. 治理要求

工业广场:对工业广场西南侧居民区拆除、平整,整治工业广场内脏乱差现象。

坑、堆:对原运煤通道南侧、华银二矿排弃到界以外的所有区域开展整平、覆土、播撒草籽。重点整治乌海市华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矿东排土场北坡、新运煤通道西侧、矿区内道路两侧区域。

密闭料棚建设:计划建设1个原煤棚,2个精煤棚,内部安装喷淋设施,封闭料棚未完成建设前严禁煤炭露天堆存。限2021年8月底前完成。

煤矸石堆场治理:煤矸石堆场完成覆土、固化、绿化均按照环评要求实施,绿化种植过程中选择适合本地生长的草种。限2021年7月底完成。

(六)乌海市华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矿

1. 基本情况

乌海市华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矿为露天开采煤矿,生产规模90万吨/年,东西宽约0.822千米,南北长约1.932千米,矿区为一不规则多边形,面积1.6012平方公里。矿区范围内已形成2个排土场,分别位于矿区东侧与西侧,东排土场面积约1.4569平方公里,南北宽约1080米,东西长约1355米,西排土场面积约0.6918平方公里,南北宽约450米,东西长约2257米。

2. 工作目标

对矿区范围内全部排土场边坡开展削坡、分台阶,对已排弃到界的停止使用的排土场进行边坡治理。同时,对矿区内全部坑、堆进行整平,确保矿区环境问题得到应治尽治,最终实现与周边环境相适应。

3. 治理任务

对已到界的东、西排土场边坡进行削坡、分台阶,制作拱形护坡,播撒草籽。对矿区主要道路两侧、排土场顶部存在的坑、堆进行清理平整。

4. 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土场顶部整平。

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排土场边坡治理。

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播撒草籽。

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后期维护工作将长期坚持。

5. 治理要求

东排土场:东部边坡第一层采用浆砌石,下部设置高1.5米、宽0.3米的地基。下部第二层台阶采用干石砌护,其余上部台阶采用覆土厚度不少于0.3米,播撒适用于本地区草籽。北部、南部台阶治理方法与东部台阶一致。对顶部对不平整地方进行平整。

西排土场:东部对边坡进行刷坡、整形,对顶部不平整区域进行平整。

封闭料棚:建设限2021年8月底前完成。坚决禁止煤炭露天堆放和设置临时储存场,因无建设用地指标无法实施封闭治理或因资源整合等原因需延迟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但防风抑尘网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必须达到《乌达区绿色矿山建设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乌区党发〔2020〕10号)文件中的规范要求。

(七)乌海市华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矿

1. 基本情况

乌海市华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矿为露天开采煤矿,生产规模90万吨/年,东西宽约0.9千米,南北长约1.57千米,矿区为一不规则多边形,面积1.2345平方公里。一处外排土场,面积约2平方公里,排土场西边坡已完成治理,现已实现全部内排。

2. 工作目标

对矿区范围内全部排土场边坡开展削坡、分台阶,对已排弃到界的停止使用的排土场进行边坡治理,同时,对矿区内全部坑、堆进行整平,确保矿区环境问题得到应治尽治,最终实现与周边环境相适应。

3. 治理任务

对排土场东北部、东部边坡开展削坡、分台阶工作,对已到界排土场开展边坡治理工作,对外排土场顶部存在的渣堆开展整平工作。

4. 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矿区整平、削坡分台阶。

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覆土、播撒草籽。

5. 治理要求

排土场:对已到界不再使用的边坡进行刷坡、整形,整形完毕后覆土,覆土厚度不少于0.3米,播撒适用于本地区草籽。顶部对坑、堆进行平整。坡底设置高1米,宽0.5米的地基。对已到界与苏海图煤矿连接的排土场部分进行削坡、分台阶。

(八)国能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

1. 基本情况

国能乌海能源黄白茨矿南邻五虎山煤矿,西邻苏海图煤矿(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北邻苏海图小铁帽子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井田南北长3.94千米,东西宽1.60千米,面积6.33平方公里。井田南部约0.36平方公里由建安煤矿排渣占用,建安煤矿渣堆旁,垃圾填埋场占地约0.01平方公里,原与华银签订的约0.36平方公里排渣占地,现由乌海市蒙草煦日环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占用。井田西部约1.26平方公里由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排渣占用,井田北部约0.105平方公里由内蒙古东源科技储煤场占用。

2. 治理目标

对国能乌海能源黄白茨矿井田南部坑和堆进行平整,矿区可绿化区域覆土、播洒草籽,对工业广场西门已绿化区域开展维护。确保矿区环境问题得到应治尽治,最终实现与周边环境相适应。

3. 治理任务

对治理区内存在的坑堆开展平整工作,对矿区开展绿化工程。

4. 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国能乌海能源黄白茨矿井田南部矿区整平。

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可绿化区域覆土播撒草籽工作。

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后期维护工作将长期坚持。

5. 治理要求

坑、堆:对井田南部坑、堆进行整平工作。

已完成治理区域:对工业广场西门已绿化区域进行维护,治理过程中要按照要求控制扬尘。

密闭料棚建设:计划建设1个原煤棚,内部安装喷淋设施,封闭料棚未完成建设前严禁煤炭露天堆存。限2021年8月底前完成。

(九)乌达区历史遗留及无主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1. 基本情况

2012年1月,原内蒙古国土资源厅下达《关于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铁矿(一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巴彦淖尔地质公园遗迹保护等55个项目实施设计书的批复》(内国土资发〔2011〕912号),批复实施乌达区三道坎沙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因项目未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土厅未按期结题地质环境项目整改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8〕231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5月开展结题,并已完成结题,拨付资金已上交市财政。按照要求已批复未实施的治理项目,自治区不再重新拨付治理资金,需乌达区筹措资金开展治理。

根据《关于立即开展黄河流域及贺兰山地区矿区生态修复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227号)文件要求,2021年6月19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乌达区历史遗留矿山开展核查,提供了更详细的矿权信息,乌达区结合已开展的2个历史遗留矿山可研报告编制工作,要求中介机构重新对乌达区已灭失的矿权开展核查,对需治理的矿山制定整改措施,重新修改可研报告。

2. 治理目标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的原则,对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开展治理,科学合理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治理设计书,落实生态修复和治理任务。

3. 治理任务

完成乌达区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排查工作,对确需开展治理的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按照治理设计书开展治理工作。

4. 时间安排

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项目可研编制工作。

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公示。

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设计书编制及评审(公示无异议后)。

2021年10月30日—2022年10月30日,开展治理,完成验收。

2022年11月15日前,移交三道坎街道办事处管理维护。

5. 治理要求

(1)项目可研编制、设计书编制及评审。聘请第三方,编制可研报告并开展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结果认定,由自然资源分局对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待公告无异议、区政府下拨治理资金后,聘请第三方开展治理项目设计书编制。设计编制完成后,聘请相关专家开展评审,自然资源分局、三道坎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农牧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联合参与评审工作。

(2)生态修复和治理。按照要求开展治理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书开展治理,如治理过程中需调整变更,需向乌达区政府提出设计变更,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批准后实施。

(3)治理工程的验收。治理完成后聘请专家组进行初步验收,专家从自治区专家库随机抽取。自然资源分局、财政局、三道坎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分局、农牧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共同参与验收过程,完成初步验收后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最终验收申请。

(4)项目资料整理与归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文件,施工、监理,工程结算审计报告,验收意见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5)后期维护。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三道坎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落实,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矿区环境修复治理。

(二)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用好激励和约束两方面手段,调动矿山企业积极性,提升内生动力。各项目“双长制”成员要加大监管力度,将定期调度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切实承担起矿山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矿区环境修复各项工作。健全矿山综合整治档案,做到“一矿一档、及时更新”。各矿山执法部门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矿区环境监管力度,对不按照要求治理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改。

(三)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针对各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情况,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开展联合督查,对治理工作进展不力的,要及时报告请示,由各项目指挥长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按照区委和区政府年度工作考核有关要求,由将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推进不力的予以问责。

(四)强化矿区治理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矿山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动向全社会公开公示矿山治理、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的路线图,设置醒目标识牌,明确采空区坐标拐点、划分治理范围、责任主体、治理要求,并及时更新标识牌内容,定期邀请群众参观矿山治理情况,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在区属媒体信息平台发布相关工作动态报道,加强正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并做好反面案例的曝光,推动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媒体监督融合共促,助力乌达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组织体系

为统筹推进全区的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牢牢压实项目主体治理责任和区委、区政府监管责任,乌达区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双长制”工作机制,由区委书记延文龙担任总指挥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刘虎担任常务副总指挥长,针对涉及整治的9个具体项目分别由区委常委、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区长、政协副主席任项目指挥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企业有关负责人任项目主体治理长,全面有序推进矿区生态环境修复。

为确保矿区道路通畅,减少扬尘污染,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路长制”领导小组,设立四级路长,实行网格化精准管理,严格按照《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乌达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执纪工作组,持续强化跟踪问效。

 

附件:《乌达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双长制”实施方案》


乌区党办发2021 9号乌达区矿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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