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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专访 | 矿区环境修复治理,看生态环境分局怎么干

发布时间:2021-07-13 17:12:46   作者:乌达区生态环境分局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是坚持“谁破坏、谁治理”“先环保、后发展”的原则,加强统筹、科学规划,推进分类分区分期综合治理矿山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力度,压紧压实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治理矿区扬尘污染问题,推进矿区生态环境好转。要求各企业严格执行“先治尘再生产”“以水定产”原则,按照矿山扬尘治理需求配置洒水车、高压雾炮车等洒水降尘设备,每台挖机及铲车应配置不少于1辆水车,每1公里道路配备1台不低于20吨的洒水车,洒水车要按正常使用量的1.2倍配备。对采掘场、排土场已形成的台阶进行压覆及洒水降尘;对预爆区、采区作业面洒水预湿;设置道路喷淋装置并确保运行正常,道路每日喷淋、洒水频次要保证湿润不起尘;采区运输渣土等物料应采取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方式进行运输,鼓励采取全过程密闭式运输,达不到扬尘污染控制要求的企业,停止供应火工品,严禁投入生产。

二是强化生产作业环节、矿区道路降尘管控。对采掘场、排土场已形成的台阶进行压覆及洒水降尘,对预爆区、采区作业面洒水预湿,要求所有露天开采企业均要使用环保高效一体化钻机,钻孔作业前保证作业面有足够的湿度,钻机在进行钻孔作业时开启捕尘器。爆破环节均采取低尘装药量的开采方式,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封孔、护孔并及时清理爆破作业面粉尘,优化爆破工艺,分区域进行爆破,降低爆破过程粉尘污染。

全面加强采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各矿运输道路与公共道路的连接处必须实施硬化,并加强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临时采区道路采取碎石硬化,使用期限5年以上的固定采区道路铺设水泥或沥青路面,并加强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严格落实“路长制”,对矿区运输道路、固定采区道路、工业广场全部硬化整治,建立管护和定期清扫制度,对未实施硬化、扬尘污染严重的便道实行封堵,逾期未完成的停产治理。

三是健全完善矿区降尘基础设施。近年来,乌达区不断加大矿区环境整治投入力度,累计修建蓄水池15座,铺设灭尘供水管网30.4公里,建成储水池二级加压泵站和三级配水泵站各1座,安装中水回用设备2套,配置雾炮车68台、洒水车252台对道路、煤场、排土场等易起尘区域进行洒水降尘,有效的控制了粉尘污染。同时建成矿区疏干水处理设施,疏干水已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和苏海图露天矿灭尘,实现水资源高效优化配置。

四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日常监察、驻厂监察、夜间及节假日突击检查等监管措施,综合运用无人机高空航拍、矿区视频实时监控系统、挥发性污染物智能化监测监管系统等监管手段,结合“12369”与“12345”举报热线,加强对辖区企业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考核”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主动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协调,共商污染防治对策,共享相关技术资源和成果,推行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联合检查,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积极营造生态环境治理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矩阵等平台作用,加大环境质量状况、重点企业排放、治理工程建设等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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