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5号)要求,为全面做好乌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乌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 斌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郭彦瑞 区统计局局长
李红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海兵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 洋 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 员:古彦波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潘云峰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蒋新旺 乌兰淖尔镇人大主席
康 诺 三道坎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中石 巴音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兰英 滨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天瑶 新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贾 喆 梁家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鹏程 五虎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飞 苏海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静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 沐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孔红云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春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贺淑慧 区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伊新义 乌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常瑞凯 区税务局副局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郭彦瑞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乌达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