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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园区企业用水总量管控和余量 调配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3 17:20:4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

《园区企业用水总量管控和余量调配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313        

园区企业用水总量管控和余量调配试点

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按照水利部《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水政法〔2016156号)《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取用水指标处置实施办法》内政办发〔2014125)、《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716)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决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水资源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节水增效、集约高效为目标,将集约用水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建立市场主导、政府调控的节水、用水体制机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二)基本原则

1. 总量控制,刚性约束。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严守用水指标红线,严控用水总量,优化工业农业、生活、生态用水结构,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2. 两手发力,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用水定额管理和“水效”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水资源配置中的总体调控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政府对水权制度的有效管控。

3. 系统谋划,先行先试。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定期调度黄河水、地下水、非常规水供需情况,全面深化推进我区用水权改革。

4. 改革创新寻找突破。工业用水综合改革为重点,明确水资源的商品地位,推动我区结余用水合理流转,全力破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水资源短缺困境,进一步解决用水总量不足、结构不优、效益不高的三重难题。

(三)总体目标

1. 全面深化用水总量管控,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各类用水指标,并按照乌达区年度用水计划开展结余水量流转工作确保工业企业在保障产能的前提下提高用水效率,盘活水资源存量。其中,地表水控制在1408万立方米以内;地下水控制在1213万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控制在1772万立方米以内(微咸水1022万立方米、中水700万立方米、疏干水50万立方米)。

2. 建立起符合我区的结余水量用水流转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每年度进行两次结余水量调配流转,全面盘活辖区有限水指标,进一步实现“以水定产”。各用水企业要科学合理制定全年用水计划,确保利用最小用水量完成年度产量目标。

二、重点任务

)明确领跑定额,实施节水标杆管理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钢铁等十八项工业用水定额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0)》《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乌海市用水定额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对工业企业用水定额的要求,确定各类产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推动辖区所有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对于积极配合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的单位,优先考虑配备结余水量。(责任单位:区农牧水务局、工信和科技局)

)统筹结余水量,实施定期流转调控

一是根据各企业取水证批复水量,结合各类产品受市场需求影响与实施节水技改导致的用水量升降变化等因素,区工信和科技局要定期统计各企业产量,区水务集团与区农牧水务局要根据产量核算该企业用水是否超标或结余,并于每年6月、12月开展结余水量流转调配工作。各用水企业要积极参与配合,对于两次调配结束后仍出现水指标浪费的企业,重新开展水平衡测试,制定水资源论证报告,并计入用水企业黑名单二是在不改变水权所有企业的前提下,由区农牧水务局统筹调配当年的结余水量,优先考虑我区重点项目、绿色高效能节水标杆企业以及结余企业的关联企业,在使用结余水量期间的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开展节水工艺改进工作,在建成节水型企业后收回结余水量使用权。同时,为保障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各部门要协助指导企业申请使用结余水量,保障各企业产能效益稳步增长。(责任单位:农牧水务局工信和科技局,水务集团)

明确用水价格,实施收费补税制度

一是结余水量价格为“基础水费+原水权企业缴纳水权税”两部分组成,基础水费由区水务集团收取,水权税由结余水量企业与用水企业协商收缴。二是区农牧水务局将有结余水量的企业和浪费水资源的企业分别纳入用水企业白黑名单,并优先考虑为白名单内企业及其关联企业配备水资源。(责任单位:区水务集团,区农牧水务局)

三、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园区企业用水总量管控和余量调配试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工作落实。坚持总量控制和存量盘活“两手抓”、市场运作和政府调控“双结合”,统筹推进结余流转,公平、公正、高效利用水资源,全面提升园区企业用水效率,为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引导舆论宣传。有关部门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推进水资源科学高效利用鼓励用水企业参与结余水量流转工作优先支持节水、节能、环保、高效的项目使用结余水量,提高水权改革成效,积极营造有利于水量总体管控和余量调配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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