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区政办字〔2022〕30号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打击滥捕滥猎滥采、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提高全社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研究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形势,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研究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问题,办理区委、区政府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自然资源分局牵头,成员单位为区委政法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水务局、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达大队、公安分局。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担任。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自然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孟文斌担任,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
(二)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联席会议建议。
(三)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有关地方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会议。
(四)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成员单位意见确定,议题确定后各成员单位提交会议研究事项和材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汇总,于会议召开前发放各成员单位。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印发分送相关部门,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附件:乌达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
乌达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孟文斌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马立刚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毛秀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春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承泽 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
于 涛 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达
大队副队长
张 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彦清 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联络员:常 鑫 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
李 敏 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白 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燕鸣超 区农牧水务局工作人员
葛云飞 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达
大队工作人员
张利群 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
杜志红 自然资源分局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