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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达区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 和异味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20:58:05   作者:政府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达区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

和异味治理方案的通知

 

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乌达区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治理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411

乌达区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

和异味治理方案

 

有效改善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治理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区情实际,把扰民严重、环境风险大、跑冒滴漏现象、环保设施运行差化工企业作为重点整治和监管对象,全面开展乌达区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优化升级全过程控制的思路,通过加大全过程排放治理,对储存、输送投料、卸料以及含挥发性有机物、异味的产品分装等过程污水系统逸散等环节的刺激性气,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排放实施治理,切实解决化工企业气味污染控制技术装备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等突出环境问题,有效提高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污染防治水平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重点行业

乌达区工业园区治理重点是指化工(含焦化)、制药、农药等重点行业及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等需要综合整治的企业进一步改善我区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污染为核心,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协同减排,强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突出治理重点企业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源头防控、一企一策,强化执法,科学防控的原则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二)重点污染物

科学确定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控制重点污染物,着重强化氯化氢、氨氯气、胺类、硫化氢、吡啶、苯类、酚类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的排放控制。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艺水平,升级生产设备,增加环保设施,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环保设施运行效率,有效解决刺激性异味扰民等问题。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建立源头控制制度

提高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优化调整产业布局、空间布局,积极推动化工企业优化升级,通过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确保区域、行业发展整体规模、布局等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新、改、扩建项目在设计和建设中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从源头上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企业污染。对农药、医药、基础化工等排放重点行业从项目引进开始严格把关,建立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企业引进评估制度。凡环保设施表述不清,或者生产工艺难以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排放的一律不予引进,各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新、改、扩建涉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牵头部门:区商务局;配合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信和科技局、乌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分业施策,科学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污染防治

1. 推进炼焦、医药、农药等化工企业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等)、氯碱等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治理力度。一是强化源头控制。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全面优化生产工艺方案。二是严格过程化管理。按照“管道化、连续化、封闭化、自动化”思路提升工艺装备水平。要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的物料输送、分离设备、储存、装卸和进出料方式,提高管理和装备水平,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液体储存应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采用固定顶罐存储的应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装卸应采取全密闭底部装载、顶部浸没式装载等方式,严禁喷式装载。三是深化末端治理。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必须进行收集治理。工艺驰放气、酸性水罐工艺尾气、氧化尾气、重整催化剂再生尾气等工艺废气优先回收利用,难以利用的,采用吸附、吸收等环保设施进行处置,易燃烧的采用催化焚烧、热力焚烧等措施。推进废水处理系统等逸散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收集治理。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集水井(池)、调节池、隔油池、曝气池、气浮池、浓缩池等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的逸散环节采用密闭收集措施,并回收利用,难以利用的应安装高效治理设施。严禁将废水处理过程中的浓水加入其他物料生产等环节。四是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企业应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纳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严禁直接排放,鼓励采用火矩系统处理,或采用冷凝、吸收、吸附等处理措施,降低排放。加强夜间操作管理(每日晚20时至次日8时),降低生产负荷(按照日产能核算生产负荷)不得夜间维修。确需企业紧急停车和检维修的要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现场监督控制污染物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需及时向社会公开非正常工况相关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应对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排放企业建立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测监控体系,针对各企业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在企业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车间、厂界等处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报警装置,实现对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及时监测及报警、甄别等目的。

2. 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督促企业将涉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的控制及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落实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高效治理的要求。积极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含量的原辅材料;建立涉及刺激性气味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档案和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相关记录至少保存3年以上,化工每季度对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清单和排放量进行申报登记;按要求化工(含焦化)、制药等重点行业企业要制定挥发性有机物和异“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定突发性刺激性物质泄漏防范和处置措施,纳入企业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乌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工信和科技局)

(三)完善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监督管理体系

对其主要排放口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要将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的物质贮存、使用、转移、排放,治理设施的运行及耗材的采购、更换、流转等列为执法重点,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现场监察执法,严厉打击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产生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乌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制定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针对不利天气条件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企业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做好采取更严格应急响应措施的准备,以满足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扩散的需要。一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核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区工信和科技局、乌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强化管理,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

有效建立健全监控体系拓展监测项目,提高环境监测部门对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的检测分析能力积极扶持和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便携式检测能力和执法水平。生态环境部门的挥发性污染物预警监测监管系统要及时发送相关预警通知,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有预警查处反馈机制形成完善的监控管理体系。(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区工信和科技局、乌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

不再单设组织领导机构,由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各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乌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和完善园区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发改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把关,制定相关政策;商务局负责按照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引进项目;工信和科技局负责研究、引进先进的治理技术及治理项目;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企业进行治理,对逾期没有完成治理的企业进行处罚,并下达限产、停产要求,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天气情况确定企业限产名单。建立部门协同监管体系,提高对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企业的监管水平。

各部门要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同有力、监督有效、及时会商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成整治任务。(各区直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要严格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监督员,落实网格内涉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排放企业监管和排查、整治等有关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相关责任。(各区直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落实)

(三)加强监督执法

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督查和执法检查,按照排放标准、排污许可等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台账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规范涉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工业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定期报告,推动企业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各区直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落实)

(四)加强宣传及政策指引

积极宣传和普及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及防治对策,加强相关标准、政策的宣贯,按照生态环境部推荐技术要求,加快推进重点企业进行原料替代、工艺技术改造和末端治理。引导重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削减技术研发和行业示范,不断提升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污染防控水平重点企业应开展污染治理的环境信息公开,包括企业在线监控、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信息,引导和鼓励公众和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为改善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污染现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区直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落实)

(五)强化技术和资金支撑

积极搭建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污染防治供需对接平台,注重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咨询机构技术优势,协助做好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技术支持、服务和信息咨询工作。鼓励企业选择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参与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防控工作,为企业提供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治理方案,开展排污监测、治理、减排测算等环保服务。充分利用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资金渠道,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削减技术改造。将符合条件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削减改造项目纳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优先支持,利用专项资金、扩大绿色信贷等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防治工作。(各区直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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