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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权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8 10:30:2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区政办发〔202163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权责的通知

 

乌兰淖尔镇、区交通局、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的目标,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年限,保障农村公路畅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乌达区农村公路管养实际情况,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权责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养护模式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是涉及农区人口顺畅出行的重要民生工作,立足全区道路交通现状,乌达区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养新模式,工程养护及日常养护由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其中工程养护采取政府招标、第三方监理公司工程监管,中标单位组织实施;日常养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乌海启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工程费分年度据实结算。

(一)建立农村公路监管网格员队伍

在镇、涉农社区建立监管网格。一级监管网格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负责制定监管方案、明确监管责任人;认真调查处理网格上报的案件,健全监管档案,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二级监管网格为镇负责协助上级网格,承担区域内日常道路的监管检查、巡察、协调任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并配合处理。三级监管网格为行政村、社区,涉农社区党支部书记、涉农社区主任为网格第一负责人,下设网格员,分片负责,定期巡查,负责协助上级网格及时发现路面问题及时上报

(二)成立专项巡查小组

将道路管护职能移交企业运作后,应加强部门监管力度,成立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小组,对区域内的农区、园区、矿区的路况进行日常巡查,并建立“一路一档”道路日常监管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做到巡查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结合信息化手段,形成人人参与的管护格局

依托已经成型的信息化平台数字化城市综合平台12345乌海市民服务热线,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平台中反映农区道路破损、卫生环境等问题的案件信息,及时登记备案、核实处理,第一时间向群众反馈处理信息,有效发挥出人人爱路、人人管路的全民参与作用。

、机构设置

乌达区农村公路管养机构

组    长:赵海波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贾玉芳  区交通局局长

                张志卫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夏世洋  乌兰淖尔镇镇长

(二)乌兰淖尔镇公路管养机构

组    长:夏世洋  乌兰淖尔镇镇长

副 组 长:丁雪佳  乌兰淖尔镇副镇长

王  刚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联 络 员:张智慧  乌兰淖尔镇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张  丹  王诗雨  网格员

(三)南村 北村 巴音敖包 泽园新村公路管养设置

组    长:李  军  社区书记

南村组长:冯正平  涉农社区主任

南村工作人员:刘  静  网格员

北村组长:李海凤  涉农社区主任

北村工作人员:任  月  网格员

巴音敖包组长:王建华  涉农社区主任

巴音敖包工作人员:李佳新  网格员

泽园新村组长:李  军  涉农社区主任

泽园新村工作人员:安  玲  网格员

三、工作职责

交通局具体负责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议计划,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雨(雪)等极端天气的道路巡查和应急抢险制度,加强对路面、路基、桥梁、涵洞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社会资本方进行保养、加固、抢修,使其处于完好的使用状态,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发生的自然灾害、路产损害案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进行处理,负责指导、监督、考核社会资本方实施的养护工程。

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全农村公路日常清扫保洁管理。编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建议计划,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雨(雪)等极端天气的道路巡查和应急抢险制度,加强对路面、路基、桥梁、涵洞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服务企业进行清扫保洁,保持道路清洁、无杂物,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发生的自然灾害、路产损害案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进行处理,指导、监督考核服务企业实施的日常养护工作。

乌兰淖尔负责本地区乡级公路管理、养护、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雨(雪)等极端天气的道路巡查和应急抢险制度,对发生的自然灾害、路产损害案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配合相关部门处理,负责做好道路建设、养护工程实施期间的协调工作,指导村(涉农社区)做好村级公路的养护和管理。

村(涉农社区)及所属的村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村村级公路的管理、养护、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雨(雪)等极端天气的道路巡查和应急抢险制度,对发生的自然灾害、路产损害案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配合相关部门处理,负责做好道路建设、养护工程实施期间的协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建可持续发展、畅舒绿美安、建管养运并重的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一项重要举措,区、镇、村分别对管养的公路养护负责,需要协调其他职能办公室解决问题的,由交通局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巡查和问题处理情况实行定期汇总通报,每月一次书面通报。分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进行组织部署,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农村公路会议制度、问题研判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和公示制度,健全完善工作督查制度,及时解决农村公路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定期调度、按月通报制度,区交通局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由区级分管领导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强化责任意识。镇(街道办事处)、村(涉农社区)及所属的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 “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构建责权明确、管养分离、运转高效的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的常态化、规范化、市场化,做到“有路必养”。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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