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区政办字〔2020〕28号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庭审场地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乌海市做好庭审场地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庭审场地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贺 伟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 组 长:胡莺飞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员:张晓波 区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姜灵灵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荣伟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郭 勇 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谢海庭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于金哲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何新刚 乌达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宏波 乌达供电分局局长
雷 丹 乌海电业局矿区供电分局副局长
姜太安 乌海市乌达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
吕继荣 乌海市乌达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
马坤武 乌海移动分公司网络部副总经理
折玉峰 中国联通乌达分公司副总经理
韩丽霞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乌达区营业部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胡莺飞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组织召开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组织制订工作方案,综合协调、沟通联系、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区教育局负责沟通协调庭审场地相关事宜,为庭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场地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做好庭审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防疫设备,协助庭审防疫检测,实施严格的防疫措施,保障庭审工作防疫安全,配备医疗、救护人员和救护车辆。
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庭审现场公共移动卫生间的配置工作,做到专人专用。
区公安分局、乌达交警大队负责庭审期间安全保障和交通保障工作,确保庭审安全和交通工作规范有序,保障庭审安全。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庭审期间的消防保障工作,现场备勤待命,对突发消防事故做好应急处理,为庭审有序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乌达供电分局、矿区供电分局、乌海市乌达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乌达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保障庭审期间的水电暖持续供应及各项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
中国移动乌达分公司、中国联通乌达分公司、中国电信乌达营业部负责确保网络传输设备正常运行,保障庭审期间通信畅通。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部门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接受庭审场地保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机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完善各自领域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庭审场地保障相关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涉及任务不得相互推诿,拖延懈怠,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庭审场地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