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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3 11:11:59   作者: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要求,结合乌达区文物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特拟《关于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要求,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区政府应当及时核定公布为区级文物单位,建立完整的档案,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制定保护规划,对本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有效保护,深化文物价值挖掘阐释落实文化安全重任,充分展现乌达文物资源独特价值和历史文化深厚内涵。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深入挖掘和系统阐发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三、出台目的

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加强乌达区三道坎黄河铁路大桥的保护和利用力度,正确处理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进一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努力让文物活起来,切实守护好传承好历史文脉,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持续绽放,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四、出台主要内容

《关于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分别是“保护范围”、“保护要求”、“执法监督”、“举报”、“组织领导”、“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部分“保护范围”主要明确乌达区三道坎黄河铁路大桥保护范围以桥墩为界,上下游100米,两端各30米为红线;红线以外各50米为紫线。

第二部分“保护要求”主要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开展工程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展工程建设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第三部分“执法监督”主要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重给予相关行政处罚。违反文物保护要求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区政府一律不予补偿。

第四部分“举报”主要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破坏文物的行为均有权劝阻,并向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等部门进行举报。举报查证属实的,相关部门应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五部分“组织领导”主要明确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认真做好文物保护政策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文物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部分“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主要明确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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