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乌海市人民政府

首页> 首页 > 优化营商环境

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结

发布时间:2023-03-14 10:29:36   作者: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了乌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维护了全区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将2022年至2023年3月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落实乡村振兴项目。2022年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园现代设施农业研发基地项目,改造提升实验温室大棚和综合服务厅,项目已完工,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成。

2023年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7万元,用于完善农产品加工仓储功能,推进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产业振兴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及少数民族发展。该项目目前已完成设计、立项及土地审批相关手续的办理,目前该项目已进行到做预算阶段。

(二)整改社会市面用文工作。为规范社会市面用文工作,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拟定了《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治社会市面用文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成立社会市面用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全区牌匾审核工作台账,按片区、阶段、类别对我区社会市面用文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摸排统计,着力推进社会市面规范用文。开展社会市面用文检查整顿工作,充分发挥蒙古语翻译人员、义务监督员、执法人员“三支队伍”作用,持续推进我区社会市面用文工作的落实整改。

(三)优化民族成份变更办事流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部门联动,继续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民族成份变更事项,进一步优化理顺业务流程,通过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宣传政策及办理流程,公示咨询电话,及时答疑解惑。缩短民族成分变更最长时限,在原来40天的基础上缩短至5个工作日,缩减87.5%的办理时间,全面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办事群众少跑腿。

(五)落实好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制定了《乌达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乌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拓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渠道,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这是正确解决和妥善处理好民族问题的前提和保证。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做好民族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从而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睦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宣传载体。结合我国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特有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拓宽宣传渠道。结合“两月一周”宣传节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地宣传党地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成效。通过举办富有民族特色的活动,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

(三)加强服务理念,解群众实际困难。各相关部门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尤其要针对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语言和生活习俗不同的实际,充分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合法经营手续提供指导和帮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四)加强沟通联系,建立预警机制。要通过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少数民族信息动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信息反馈,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建立和形成快速、有效地信息反馈制度,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同时,通过充分发挥民族工作三级网络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少数民族群众情况,使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切实维护全区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