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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9-02-20 19:30:5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达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制度(试行)

 

为不断提高乌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学习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培训学习,使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自觉按制度办事,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培训学习的内容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四)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编辑等知识和技能;

(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应把握的原则、制度、纪律等要求;

(七)国内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先进经验和科学做法;

(八)其他相关法规法律知识和信息化知识等。

三、 培训学习的对象

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公务员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所有工作人员。

四、培训学习的组织形式

(一)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情况自行组织培训学习。要建立专项考勤制度,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相关干部的学习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五、培训学习的时间安排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区信息工作者进行培训学习,原则上每年集中进行培训两次。可以根据上级部门或领导的安排,适当增加培训次数。

各部门和单位参照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安排执行。

六、培训学习的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要把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坚持不懈地抓好所属部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信息政策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

(二)建立考评制度。把干部职工的学习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任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由乌达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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