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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乌达区特困救助供养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01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海市乌达区特困救助供养服务指南

(一)认定条件

我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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