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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全社会重点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29 10:14: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全面加强自治区资源保护与节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形成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社会风尚,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的指导意见》(内党发〔2022〕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了推进《指导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全社会重点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44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围绕能源、矿产、土地、水、粮食以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全社会资源节约等领域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具体任务,提出量化目标,提出自治区层面将出台的政策措施、实施的重点项目、开展的专项行动等,进一步把《指导意见》重点任务逐项落实落细落地。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从8个方面提出了28条工作要点:

一是节约集约利用能源,提出限制类产能有序退出和重点行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制定印发3个节能管理文件、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和“三改联动”、交通运输领域重点节能事项等4条工作要点。

二是集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出自然保护地已设矿业权退出、露天矿山新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条工作要点。

三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出划定“三区三线”、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占补平衡指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等方面4条工作要点。

四是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出可用水总量分解到基本单位、制定印发2个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政策文件、黄河流域7个盟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等4条工作要点。

五是节约粮食,提出制定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方案、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宣贯与培训、主粮作物机收损失监测调查等3条工作要点。

六是循环利用再生资源,提出呼和浩特市“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园区循环化改造、2个城市“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实施一批资源循环利用科技计划项目等4条工作要点。

七是全面节约社会资源,提出自治区本级新能源汽车采购、节能改造计划,节水型、节约型机关创建,人才工作计划,绿色出行创建等5条工作要点。

八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出制定重点领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专项落实方案、建立自治区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等2条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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