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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纪委监委:以“全、准、实、清”的线索处置工作闭环 助力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1-05-12 10:51:3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近年来,乌达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持“向改革要效率、以创新助发展”的工作原则,从问题线索的收集登记、分办处置、检查督办、统计分析等关键环节入手,结合实际守正创新,着力打造“全、准、实、清”的线索处置工作闭环,为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集中管理,确保线索管理“全”。注重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室“一个漏斗、一个入口”作用,按照集中管理,分级办理的原则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归口受理、接收上级机关转交办、巡察监督、纪律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按照来源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实行受理办理全程台账管理,确保情况明、底数清,把好执纪审查调查的第一道关口。

二是强化集体研判,确保处置方式“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机制,通过室内会、问题线索分析会等程序,严把线索处置的各个关口,以常态化机制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明确各环节处置时间,细化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处置方式适用情形,坚持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确保突出重点、处置得当,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同步加快案件流转,提出处置意见时将初核方案或谈话函询方案等一同报批。办结时,将谈话函询报告、初核报告等一同报审,提高流转速度。

三是强化检查督办,确保办理过程“实”。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原则,对案件线索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定期汇总、及时督办。制定了《乌达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办理预警办法》,规范了问题线索查办工作。承办部门、派驻纪检组或镇(街道)纪(工)委(包括跨室组建的专案组)办理的问题线索,如存在超时情况分管领导要进行口头提醒,案件监督管理室向其下达问题线索督办单。提醒、督办后7日内仍未办结的向主要领导报告办理情况,对无特殊原因无故拖延办理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四是强化数据统计,确保案管工作“清”。落细落实案件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力求数据统计全面、准确、及时,充分发挥“信息查询、办案决策、成果转化”功能,按照月报、季报、年报的统计数据口径,逐项明确数据条目,规范统计标准,并提前将承办部门、派驻纪检组或镇(街道)纪(工)委(包括跨室组建的专案组)上报的各类案件材料逐项进行检查、核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将错项改过来,把漏项补全。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反馈结果,为分析研判案发规律及特点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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