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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4-02-29 15:31:42   作者: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乌海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区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工伤、生育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实施工伤认定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养老、就业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七)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八)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和高级职称改革、评审申报,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合同聘用、人员聘用鉴定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乌海市关于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待遇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二级单位共5个: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乌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乌达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达区胜利东街29号党政大楼309办公室

邮政编码:01604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666595

负责人姓名:张庆胜

 

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乌海市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乌海市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

第一条 根据乌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乌海市乌达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乌达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海市乌达区就业服务局、乌海市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整合,组建乌海市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挂乌海市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牌子)。乌海市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挂乌海市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牌子)为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第三条 乌海市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挂乌海市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市委和区委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市委、区委工作安排,为城乡各类劳动者和求职者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失业保险的法规政策和乌海市及乌达区相关部署要求。负责失业保险扩面、基金管理、失业人员的申领登记和区本级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三)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分析。

(四)负责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各类群体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补贴等经办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人才资源开发、人才交流、人才市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青年见习、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工作,并做好相关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原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原人才交流中心其他工作职能职责。

(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协调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导、创业补贴等工作。

(七)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城镇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八)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指导、参与社区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负责家庭服务业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农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

(九)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暂不设内设机构。

第五条 经批准,乌海市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挂乌海市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牌子)设置党支部。乌海市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挂乌海市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牌子)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党章等党内法规明确的职责任务,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工作提出意见。

第六条 乌海市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挂乌海市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牌子)事业编制23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第七条 原为乌海市乌达区就业服务局、乌海市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乌海市乌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乌海市乌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乌达区梁家沟街道办事处永昌社区东50米

邮政编码:01604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2797600

负责人姓名:史占富


二、乌海市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第一条 根据乌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乌海市乌达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乌达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海市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更名为乌海市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乌海市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第三条 乌海市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市委和区委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自治区社会保险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事业发展规划和乌海市的有关部署要求。参与拟订全区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规程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和分配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三)承担全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和管理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对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违规挪用基金的追缴等政务辅助性工作。

(四)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承担社会保险经办改革任务,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五)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以及社会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经办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参与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社会保险大数据分析和社会化管理应用及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服务等工作。

(七)承担乌达区基本养老和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八)承担社会保险统计和精算工作,承担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和相关宣传工作。

(九)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暂不设内设机构。

第五条 经批准,乌海市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设置党支部。乌海市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党章等党内法规明确的职责任务,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工作提出意见。

第六条 乌海市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2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第七条 原为乌海市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乌海市乌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乌海市乌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乌达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乌达区新达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

邮政编码:01604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666050

负责人姓名:王胜利


三、乌海市乌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乌海市乌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辖范围内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3.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突发和群体事件及疑难重大案件。

4.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5.指导街道调解组织的实体化建设。

6.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7.负责乌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6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名。


办公地址:乌达区社会区域治理中心三楼(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西侧)

邮政编码:01604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016389

负责人姓名:李玉奇   

                                                                                

  四、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为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区人社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综合柜员制工作。

2.负责区本级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退职)、工伤认定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全区劳动能力鉴定、全区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受理等公共服务工作。

3.承担区本级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挂失补办、密码重置等相关业务的受理工作。

4.负责全区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核定工作。

5.负责全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基础建设。

6.承担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相关工作。

8.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9,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名。


 五、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一条 根据乌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乌海市乌达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乌达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海市乌达区劳动监察局更名为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第三条 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和市委相关部署要求以及区委工作安排,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进行执法。

(二)宣传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三)负责社会保险、劳动保障、就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四)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参与有关听证、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突发事件处理。

(五)参与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开展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六)对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下达有关处理意见;

(七)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八)做好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查处工作。

(九)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以及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暂不设内设机构。

第五条 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的建设工作由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支部统一组织领导。

第六条 乌海市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8名,设队长1名(副科级)。

第七条 原为乌海市乌达区劳动监察局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乌海市乌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乌海市乌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乌达区巴音赛街21号(原老财政局)103室

邮政编码:01604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016388

负责人姓名:赵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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