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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禁牧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023-05-29--2023-06-16 征集部门: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

为切实做好我区草原禁牧工作,遵照国家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加强草原保护修复,恢复草原生态,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林草发〔2020〕40号)、《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内林草草管发〔2023〕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禁牧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关于2023年禁牧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公告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6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473-6951415

电子邮箱:whszrzywdzhfwzx@163.com

地址: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街北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205室

邮政编码:016040

附件: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禁牧工作的公告.docx

三、征集说明

为切实做好我区草原禁牧工作,遵照国家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加强草原保护修复,恢复草原生态,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林草发〔2020〕40号)、《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内林草草管发〔2023〕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禁牧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禁牧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5月29日现面向乌达区社会公众以及乌兰淖尔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征求对该公告的意见。

附件:征集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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