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乌达区“信用中国”处罚企业“一票否决”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旨在通过此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公开、透明、公正的信用环境。公示信息仅供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作为开展企业信用状况核查的参考,并未强制规定存在行政处罚记录即“一票否决”。
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2025年11月20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于2025年11月21日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7号,自2025年12月25日起施行)。两份文件均规定失信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原则上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市场监管领域“仅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除市场监管领域以外,其他领域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不予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将不会对企业开展招标投标、荣誉申报等工作造成影响,体现了人性化的信用温度。
三是针对加强政策宣传与企业引导,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方面。今年以来,乌达区各相关部门共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活动20余次,倡导“诚信为本、守法经营”理念融入企业发展全过程,积极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后,我们也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扩大信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信用根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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