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同昌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
本局于2025年4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报送企业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通过注册登记地址、联系电话无法联系你,且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乌区市监处罚〔2026〕1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乌区市监处罚〔2026〕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乌区市监处罚〔2026〕1号)
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乌区市监处罚〔2026〕1号doc.doc
联系人:白云
联系电话: 0473-3021219
联系地址: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海市乌达区团结大街1-1号)
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移动门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