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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2-24 10:52  浏览次数:112

本办法适用于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申报、认定、管理等工作。各盟市应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此办法制定本辖区内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幼儿园单独开设专门招收2-3岁婴幼儿的托班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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