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
为做好我区2026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提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水平,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51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公告如下:
一、乌达区烟花爆竹经营店整体规划
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函》的要求,各区要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核发数量要求、烟花爆竹总量控制(全市6100标准箱)与分区限额要求,对烟花爆竹销售零售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量实行“双控”、坚决杜绝违规审批、超额审批、超额销售等问题。2026年继续采用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我区辖区内建立烟花爆竹防爆仓销售点、实现批发企业对所属连锁经营零售店(点)的统一安全管理,统一配送的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提升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安全管理水平。经营地点:永昌佳苑三区北侧道路(东西走向1000米左右),经营销售点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审批,实行专店专卖,必须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预先名称核准通知书
3、烟花爆竹连锁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
4、烟花爆竹供销协议书
5、防爆仓租凭合同
6、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及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7、建立相应的零售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报流程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商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由批发企业提交应急管理局
2、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定烟花爆竹连锁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烟花爆竹供销协议、防爆仓租凭合同,由批发企业统一上交应急管理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参加培训考试取得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合格证书
3、由批发企业统一办理营业执照
4、资料上交应急管理局进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发放
四、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条件
1.选址及外部距离
(1)选址
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b)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c)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不应设置在桥下及涵洞内。
d)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e)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f)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2)外部距离
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外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还应符合GB 50016等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外墙或与其他场所隔墙外侧算起;专柜销售的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隔断外侧算起。
表1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外部最小允许距离(m)
项 目 | 烟花爆竹总药量(kg) | |||
≤80 | >80 ≤100 | >100 ≤200 | >200 ≤300 | |
220kV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 | 50 | 60 | 65 | 70 |
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危险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 | 100 | |||
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 | 50 | |||
注:采用临时建筑物,及两个烟花爆竹零售店或零售点之间门、窗等洞口直接相对时,两个烟花爆竹零售店或零售点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为80m。 | ||||
2.建筑物结构
(1)建筑物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梁承重结构、砌体承重结构、钢架结构等,也可采用拼接式板房、产品储存仓。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且不应低于三级。当建筑物独立设置且与其他建筑物相距超过12m时,其耐火等级可为四级。
(3)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mm的密实砖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其他密实墙,隔墙上不应设置门窗和洞口。
(4)外墙门窗等洞口与其正上方房间对应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或安装挑出宽度不小于1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不燃材料制作的雨搭。
(5)安全出口应通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建筑面积大于100m2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店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顾客进出的门宽不应小于1.5m。
(6)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
(7)搬运烟花爆竹进出的门宽不宜小于1.2m。
3.电气与消防
(1)电气
1.1零售场所的电气线路不应有明接头。
1.2室内电气线路可采用普通导线穿钢管敷设,也可采用带有阻燃护套电缆或阻燃型绝缘导线。线路接头处可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接线盒。
1.3用电设备、照明灯具、开关及插座宜采用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22区DIP22、IP54。
1.4当采用普通电气设备时,应与烟花爆竹保持不小于1.2m的水平投影距离,且不应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
(2)消防
2.1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内严禁有明火。
2.2不应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且烟花爆竹与采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
2.3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周围25m范围内若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两者之间应有不燃材料实体隔挡。
2.4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张贴“严禁烟火”“易燃易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配备5kg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放置在便于取用位置。使用面积不大于100m2时,应至少配备2具;使用面积大于100m2时,应至少配备4具且分为2个设置点。
2.5烟花爆竹经营户必须从乌海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购产品。
4.安全培训
所有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必须掌握烟花爆竹基本安全知识,并经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五、乌海市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相关信息
乌海市千里山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3354735958,
乌海市吉祥花炮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5174738108
六、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4日
七、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4、A5号窗口
咨询电话:3026943
乌达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移动门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