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2025年乌达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请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5〕19号)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全区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能力。
附件:乌达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xlsx
2025年7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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