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要求,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职称评审于6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7月4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原则上不跨年度开展职称评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时间要求完成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
二、申报渠道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申报职称评审的,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申报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
1.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渠道
(1)高级评委会设在自治区的,乌达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无行业主管部门由单位统一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终由市人社局报送内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高级评委会设在我市的,乌达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无行业主管部门由单位统一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再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审经办机构”。
2.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渠道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乌达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无行业主管部门由单位统一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同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录入和校对申报人员花名册,申报人员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或规范的简称),并报送申报人员花名册(附电子版)。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张贴上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评审材料以及职称申报推荐意见。
3.申报人员材料由所在单位将材料报送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已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单位高中级空岗数推荐申报,并同时附本单位岗位数总量及空岗数等信息,须标明高级申报人数,中初级评审申报人数,中初级认定申报人数,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申报人可登录“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hai.gov.cn/)—便民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查询各系列(专业)的评审条件。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6.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评审费用分别是初级100元、中级150元、副高280元、正高320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上交有关费用。
联系人:王秀英
地点:乌达区党政大楼310室
联系电话:0473-3666221
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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