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等决策部署,做好乌达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乌海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保持现行补贴政策和管理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能,补贴发放工作要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该发的及时足额发,引导农民采取耕地保护、地力提升综合措施,带动耕地质量持续提高、粮食产能稳定提升。
二、补贴政策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区居民。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土地承包合同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粮食种植面积。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确定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三)补贴发放程序。1.由乌兰淖尔镇及三道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三方测绘公司、农户3方共同对粮食种植面积进行测绘。2.测绘面积结束后,由乌兰淖尔镇及三道坎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公示栏对每个农户粮食种植面积汇总表进行公示7天,同时审核农户身份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7天内如农户对测绘结果有异议,由镇、办组织测绘公司、农户3方再次对有异议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测绘,直到所有农户对测绘面积无异议后,由镇办汇总后向区农牧水务局出具测绘粮食面积报告。3.区农牧水务局收到报告后,将镇、办数据汇总报区财政局。4.区财政局依据种植面积及上级下达的资金总额,出具每亩粮食种植补贴单价并反馈给镇办。5.镇办依据粮食种植补贴单价,汇总每户粮食补贴金额并在辖区公示栏内公示7天,7天内如农户对粮食补贴金额有异议,由镇、办与农户双方进行核实,直到所有农户对粮食补贴金额无异议后,6月1日前镇、办汇总后向区农牧水务局出具粮食补贴金额报告、内网清册、二次公示照片。6.区农牧水务局收到报告后,将镇、办金额数据汇总报区财政局。7.区财政局审核资金额度后,通过“一卡通”向农户进行发放。
(四)不予补贴的情况。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死亡人员不子发放补贴。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金;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而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对田间地头未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缓发或者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予以发放。对未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对禁种高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秆作物的,缓发或者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予以发放。对未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
(五)消化补贴结转资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严禁擅自统筹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六)完成时限。6月5日前区农牧局和区财政局要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清册等材料报送至市农牧局和市财政局备案,确保6月30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户,7月10日前将补贴发放情况报乌海市农牧局。对不予发放补贴的,要明确金额和原因让农民看的清楚、领的明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区农牧水务局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和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补贴标准与资金拨付,同时与农牧部门共同做好地膜离田是否达标的核实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乌兰淖尔镇、三道坎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农户申报、测绘、审核、公示、上报补贴资料与数据。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镇办要明确发放对象、实施地点、实施规模、实施措施、完成工作和资金兑付时限等内容,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审核,数据录入系统。区农牧、财政部门明确补贴对象名单、补贴标准、发放金额并审核补贴发放清册。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要在政务公开等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坚决避免出现不通过“一卡通”发放、违规统筹资金开展无关工作等行为。明确补贴资金额度、依据标准等核心内容,报送市农牧局、财政局审核备案。
(三)严格奖惩措施。一是针对实施过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示范的地块,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户通过采取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技术措施,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二是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对黄河滩区等禁种高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秆作物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三是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当年耕地地力补贴资格。
(四)加强补贴监管。各镇办要严格做好数据采集审核工作,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挤占挪用。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务必于规定时限内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
(五)强化宣传培训。在春播前加强对农区居民的政策宣传,区农牧水务局和各镇办基层干部走入农区居民身边发放宣传册进行政策解读,也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确保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同时,要争取更大程度发挥资金引导耕地地力提升作用,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
乌达区农牧水务局
2025年4月24日
乌海市乌达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
乌海市乌达区:0473-3666505
乌兰淖尔镇0473-4819873
泽园新村0473-3010060
富民社区0473-3026911
三道坎办事处:0473-4811774
胡杨社区:0473-481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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