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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3-20 17:15  浏览次数:42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条款内容依据效力位阶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事项类别
(法定公开、其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责任科室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三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 第三款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行政法规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乌达区财政局法定公开政府网站办公室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法规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
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行政法规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乌达区财政局法定公开政府网站办公室
3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乌达区财政局法定公开政府网站办公室
政策文件————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文件办公室
政策解读————解读发布时间与文件发布时间跨度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要对政策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名词解释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围绕“五大任务”、推进(“六个工程”、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加强社会保障、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解读办公室
其他文件办公室
4机关简介基本信息乌达区财政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乌达区财政局法定公开政府网站办公室
领导简介乌达区财政局领导姓名、照片、职务、简介、分工等信息办公室
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机关职能乌达区财政局机构职能办公室
机构设置乌达区财政局内设机构设置及机构职能办公室
所属单位所属单位名称、机构职能、负责人姓名、内设机构、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办公室
5行政权力权责清单乌达区财政局权责清单等信息《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制定配套文件,经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有效载体向社会公布。
行政法规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乌达区财政局法定公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办公室
6财政信息财政预算乌达区财政局及所属单位预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七款第八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行政法规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乌达区财政局法定公开链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办公室
财政决策乌达区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决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经费支出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信息办公室
行政事业性收费乌达区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性收费等信息办公室
7人事信息公务员招考乌达区财政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十四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行政法规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乌达区财政局法定公开政府网站办公室
事业单位招聘乌达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信息行政法规办公室
8其他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财政资金拨付基层相关内容——————及时公开乌达区财政局法定公开政府网站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每年1月31日前办公室
地方财政收入在统计图表中展示——————及时公开办公室
政府采购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公告等实施情况——————及时公开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公室
财政数据财政相关数据更新——————及时公开政府网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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