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
五虎山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1 | 政务要闻 | 部门动态 | 发布街道政务信息、工作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 年 4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 2019 年 4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1 号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事项 | 政府网站 | √ | ||||||
通知公告 | 发布通知类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 年 4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 2019 年 4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2 号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事项 | 政府网站 | √ | ||||||||
2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解读发布时间与文件发布时间跨度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要对政策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名词解释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围绕“五大任务”、推进(“六个工程”、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加强社会保障、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 年 4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 2019 年 4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3 号修订) |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事项 | 政府网站 | √ | ||||||
3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机关简介 | 公开本单位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具体到小时)、联系方式(含区号)、负责人姓名信息,公开政府领导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信息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 年 4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 2019 年 4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3 号修订) |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事项 | 政府网站 | √ |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 年 4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 2019 年 4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3 号修订)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事项 | 政府网站 | √ | |||||||||
重点领域信息 | 及时、规范、集中公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等服务指南、救助结果的,以及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老年人补贴、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 年 4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 2019 年 4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3 号修订) |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乌达区民政局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事项 | 政府网站 社区公示栏 | √ | |||||||
基层政务公开 | 各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管理情况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 年 4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 2019 年 4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3 号修订) |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乌达区民政局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法定公开 事项 | 政府网站 社区公示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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