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乌海市落实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现预征集参加2025年乌海市家电及3C产品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企业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弃权,不再受理企业申报材料。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家电及3C产品销售企业。
(二)经营范围包括已纳入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的家电品类及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穿戴等3C产品。
(三)销售企业具备开具普通发票能力,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消费者。能够按要求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过去6个月的销售价格等产品信息。
(四)具备提供“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条件,具备相应回收能力,制定家电回收流程,具备安全存储、保管旧家电等保障能力,回收后将旧家电交至有正规资质的家电拆解企业处理,不得私自进行拆解或进行翻新后流入二手市场。配合提供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等相关资料;
(五)销售企业需联合生产厂家出资共同让利,制定企业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优惠让利方案,且承诺相应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线上线下产品价格。
(六)销售企业要积极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大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及时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
(七)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有消防、安全、环保相关规定,近三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八)企业需签订承诺协议,承诺认真核实家电以旧换新信息,保证相关凭证、台账等信息真实性,配合政府部门严格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
三、报名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截至申报日)家电销售额(提供税务部门“销售额纳税证明”)
(三)企业以旧换新活动方案;
(四)提供回收处置资质证书,或与有相关资质的家电回收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需提供合作单位家电回收处置资质);
(五)乌海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附件1);
(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在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近三年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乌海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承诺书(附件2);
(九)产品明细表(附件3);
(十)门头、经营、储存等场所照片;
(十一)具备完善的产品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需要准备纸质版申报材料2份,所有复印件均要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表格、方案、照片等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材料报送方式
为便于平台系统对接和资料收集,请参与活动企业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名材料装订成册,统一报送至属地商务局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审核通过后报乌海市商务局复审。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473-8992210
海勃湾区商务局联系电话:0473-2059902
乌达区商务局联系电话:0473-3666936
海南区商务局联系电话:0473-4022166
电子邮箱:whsswjltk@163.com
五、确定企业公示
审核无误后,在乌海市商务局官网和“乌海商务之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问题的企业可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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