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1月1日起,异地就医备案稍有调整,临时备案和长期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该如何申请?你们了解吗?赶快来学习一下吧!
一、所需材料及人员分类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包括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按照《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 版)》,线下备案即时办结,线上备案医保经办机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所需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
②异地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
②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
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或个人承诺书。
注:材料不齐全的,也可通过签订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但应在1个月或在结算异地就医费用前,按规定补齐备案材料。
①自备案审核通过之日起,1个月内补齐备案材料,1个月后无法再补,同时备案视同为“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②1个月内补齐材料,但在结算费用时尚未补交材料,已结算的费用执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补材料之后在结算的费用执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待遇。
(4)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
二、备案有效期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取消。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取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注:2024 年 11 月 1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过渡期,2024 年 11 月 1 日前已通过承诺书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过渡期内执行“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待遇政策,过渡期满后未能补齐备案材料的原备案失效,参保人需按照新政策重新办理备案。
三、备案及补充材料渠道
参保群众线上可通过内蒙古医保APP、“内蒙古医保”微信小程序、“内蒙古医保”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办理,线下可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如有疑问可拨打0473-3666038;0473-366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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