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按时发起抽查工作任务
对于《抽查计划》中明确由各股室、二级单位发起的抽查任务,有关股室要按照《抽查计划》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抽查时间,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制定抽查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抽查任务整合
各业务股室、二级单位要加强工作协同,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项抽查尽可能合并开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执法原则上都应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
三、规范开展随机抽查
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全面做好抽查事项公开、计划公开、结果公开,其中涉企抽查结果要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四、动态调整抽查计划
要完善年度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未列入《抽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抽查计划》但需要取消的抽查,有关股室在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及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要重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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