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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奏响试用期满干部考核“三部曲”

发布时间:2019-09-20 10:57:56   作者:菅文龙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达区在完善试用期满领导干部考核方式上下功夫,通过严把考核测评关、审查关、研判关,进一步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使“试用期”变成干部成长的“试金期”“淬火期”。

严把测评关,让考核之音奏得淳厚庄重。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组成考核组,对2018年提拔任用的试用期满一年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通过组织召开考核大会、无记名方式对履职情况、德能勤绩廉测评、与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所在科室全体人员个别谈话等规定环节,为考准考实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严把审查关,让考核之音奏得澄净清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监委、信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区委巡察办六部门意见,审查试用期满干部是否受过党政纪处分、是否有信访举报、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明确在试用期内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不得按期转正及不能胜任现职、群众意见较大、工作业绩不明显的干部需要延长半年试用期进行重新考核,切实把好“廉政体检”关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严把研判关,让考核之音奏得铿锵雄劲。在能力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基础上,核查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备案表,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对拟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方面做出评价,立体式透视考察干部。

通过逐一分析研判、精准画像,将评价结果相互补充,并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提出按期转正建议报部务会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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