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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3 10:59:0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政办发电〔2018〕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区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天气形势复杂异常。进入主汛期,全区大部分地区经历连续降雨过程,局部地区暴发洪涝灾害,自治区已经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据汛期流域气象信息预测,未来7天,黄河内蒙古段有大到暴雨,“七下八上”黄河内蒙古流域降水偏多。为进一步加强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当前防汛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防汛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检查防汛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各行业的防汛责任。
  二、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
  各级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和水情、汛情发展变化,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为群众转移避险、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赢得时间和主动。
  三、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区要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各类抢险应急预案进行检查评估,及时作出调整和完善,确保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从实战要求出发,抓紧补充储备防汛抢险物资,落实抢险力量,确保关键时候用得上、足够用,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保障重点部位安全度汛
  近期黄河上游来水较多,沿黄各地区要密切关注黄河流域汛情,全力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工作。要抓好水库、淤地坝安全度汛及山洪灾害防御。对城市防洪排涝也要引起高度重视,提前落实安全警戒、应急除险和抢险救生措施。
  五、全力做好群众紧急避险工作
  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完善快速预警机制,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危险区域和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特别是落实好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的转移避险措施。各地学校要与家长配合,坚决防止学生私自到河畔、水库、城市景观河、排洪沟等处游泳,保障孩子们的人身安全。
  六、严肃防汛工作纪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落实好领导带班、技术人员值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遇到险情能够及时处置。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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