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办发〔2018〕3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事关千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自治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