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办字〔2018〕1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