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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乌达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 16:26:0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区政发〔20228

 

乌达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乌达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要点》的通知

 

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乌达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317

乌达区2022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乌海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海政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乌达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打造高效政务环境

(一)优化线上办事流程

1. 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涉企便民事项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全程网办,推动政务服务进一步“蒙速办”移动端延伸,推行网上一口申报、线上一次办结服务模式,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全面“一网通办”,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更便利、不求人。区政务服务局)

2. 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枢纽作用,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为现“一次填报,多平台共享供支撑(区政务服务局)

3. 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梳理规范申报材料办事指南、服务平台、监督评价等标准,逐步实现全范围内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同等条件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区政务服务局)

4. 依托运用自治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推行全领域网上中介服务,取消自行设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准入限制,培育开放、透明、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实现“一网选中介”。(区政务服务局、工业园管委会)

5. 大“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范围,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可办比例;持续推动公共服务汇聚,围绕交通、旅游、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积金、求职就业、家政服务等社会服务主题,接入公共服务资源。(区政务服务局)

6. 持续扩大电子印章发放范围和应用领域,通过亮证、扫码等方式,实现已关联电子证照在办事过程中免提交,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从“网上可办”向“网上易办”转变。基本完成各垂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全面推“综合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区政务服务局)

7. 加快整合跨部门事项,推动更多事项实“一件事一次办”,在入园入学、就医服务等高频事项重点改革一次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区政务服务局)

(二)提升线下服务效率

8. 固“蒙速•一”“蒙速•帮您办”现有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模式,配齐配“一窗”服务人员,以企业和群众需求满意度为出发点,抓好工作任务落实。“互联网+政务”、专业化代办服务为依托,延伸复制政务服务模式至工业园管委会成立园区政务服务站,同时紧紧围绕企业在研发设计、检测检验等方面需求,引进生产性服务平台入驻园区,着力为企业提供就近的、零距离式、不出门即享的政务服务“家门口”服务惠及每一家企业。(区政务服务局)

9.“一次办”方面,多部门联动优化整合审批流程,在去年基础上进行再压减,争取“一次办”主题服务办事材料、办理时间压减率分别由19%24%提升至60%65%,进一步提高联办事项办件量及办件效率。(区政务服务局)

10. 全面梳理明确适用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材料,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和容缺受理承诺书,调整明晰办事指南提高办事效率(区政务服务局)

11. 各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推动“无证明化”改革。(区司法局)

12. 7×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设,设立集成税务局、公安局、市监局等高频服务事项的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区,为企业和辖区居民提供政策查询、业务办理、证照打印、进度查询、资料下载等政务服务。(区政务服务局)

二、全面优化投资环境

13. 实现企业开办“个一”。建立全程帮办机制,推行企业开“集群”服务。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一网办理、全程网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开办提供免费邮寄服务,真正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乌海市《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通知》(乌工改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对新建项目开展多部门联合验收,进一步强化验收服务、整合优化竣工验收流程、简化竣工验收程序,实现联合验收“一口受理”“协同推进”“一口出件”。探索推行建设、人防审批事“多合一”改革,将建筑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进行合并办理。(区住建局)

15. 优化水、电、服务工作。对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指导、帮助企业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完成水、电、等设施的接入申请,及时与供水、供气企业及供电单位沟通联系,帮助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接入政务一体化平台、蒙速办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能源局)

16. 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继续优化征管业务流程,规范业务办理。邀请税务体验师,切身感每一项税收改革和业务办理的变化,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建议,提升办税体验。持续做好征管业务流程的梳理工作,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减少办税环节,提升纳税人办事效率。严格落实以数治税,实行无风险不打扰。积极协调税务系统内外各部门,做到数据互联互通、工作互帮互助,对其他途径能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区税务局)

17. 协调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持续落实企业包保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外向型企业的包保联系机制,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指导企业运用好政策,充分利用各种政策资源搭建工贸对接、银企对接、政企对接等平台,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展洽会、投资洽谈会,提供便利化服务。(区商务局)

18. 提高执行合同质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合同纠纷、破产改制、金融借贷等领域的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关注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持续贯彻保护民营企业家发展工作方案,高度关注涉民生案件,审慎处理涉企业、涉民生案件,依法保护企业与群众的合法权益。(区人民法院)

19. 加快破产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建立或推动形成破产审判庭、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清算与破产审判绩效考评机制等配套机制继续推进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有序开展,完善执行与破产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推进破产案件的快速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促进执行积案化解,为乌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区人民法院)

20.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进一步提高网上开评标比例,扩大网上商城采购规模。在保证正常开标秩序前提下,允许除招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化采购程序,加强合同管理和支付、交付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区财政局)

21. 强化招标投标管理。认真与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依法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积极推广电子担保函,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坚决消除各种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依法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将履、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区财政局)

22.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导航,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动知识产权由数量集聚向质量和效益提升转变,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创新创业。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积极做好专利服务,加大知识产权强区战略实施力度,促进专利数量和质量提升,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专利需求调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3. 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持续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区域及范围,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深入推广“一网通办”,实现企业开办注销网办率90%以上。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政务、商务领域应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4. 进一步深化登记财产改革,拓展“互联+”政务服务,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缴“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的便企利民服务水平。(区自然资源分局)

三、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5. 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区司法局)

26. 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解决过去一个时期产生的决策不合理、协议不履行、项目不落实、承诺不兑现、欠账不偿还等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围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开展专项清理行动,让服务更有温度,推动政府诚信践诺。(区工和科技局)

27. 强化法治保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执法部门、辖区律师、政法部门法律专业人员等深入开展民营企业“送法进万企”“法治体检”“法治巡讲”“谁执法谁普法”等活动,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制定与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时,采取听证会、网络征集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学习“枫桥经验”,建立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8.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将失信信息修复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明确失信信息修复的条件、标准、流程等要素,鼓励失信主体自纠错,及时把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移出失信名单。(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9. 好“蒙企通”平台,继续拓展平台业务覆盖面,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诉求受理解决、政策咨询答疑、问卷调查等服务,并为各部门提供民营企业相关数据分析服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0. 公布网站、电子邮箱、微信服务小程序,建立企业服务微信群,打造“四个一”(一个网站、一个邮箱、一个微信群、一个小程序)的政企沟通服务平台,凡是企业反映的合理诉求,职能部门及时受理、快速办理限期解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全面加强有效监管

31. 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除责令改正外,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实施“有温度的执法”。(区司法局)

32. 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反恐、保密行业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各部门开展的行政检查均通过“双随机”的方式进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检查结果要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3. 要将重点领域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4. 督促和指导各监管执法部门做好监管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执法人员账户调整、监管数据录入归集和国“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风险核查等工作,提升系统应用度,利用监管数据归集和关联分析,提高监管的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区政务服务局) 

35. 实施招标投标全程在线监管,畅通交易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督渠道,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明招暗定、评标不公等违法违规行为(区财政局)

五、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36. 决“数据共享难”问题。依托一张“网”,实现资源可统一调配、系统可对接兼容、数据可交换共用。推进电子材料跨部门互信互认,凡可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信息核验和材料复用的,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供,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区政务服务局)

37. 决“项目落地难”问题。建立和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工作机制,规范报批流程,简化报批环节。开展区域评估(含环保标准指标),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对接、决策、评价机制,强力推进项目落地工作。(区商务局、工业园管委会)

38. 决“招工用工难”问题。加大与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省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省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对接,持续为园区引进产业技能人才。同时进一步拓展“政校企”路线,计划把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确立省“政校企”合作院校开展系列活动并签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9. 决“监管整合难”的问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整合归并多个部门对同一主体的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信用监管”,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与国家在线监管系统对接运行,实现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障措施

40.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乌达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人员配备,制定配套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41. 健全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统筹调度制度。各牵头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对方案中确定的任务逐项细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对接,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鼓励和支持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

42. 严格考核奖惩。区委政府督查室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营商环境工作督查考核力度,提高营商环境工作在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奖惩机制,对真抓实干、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等不履行营商环境职责或损害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43. 强化监督问效。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智慧监督平台,公布“码上监督”二维码,实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码上举报、查处问题马上就办相关部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廉洁从政作为年终考核评价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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