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区政办发〔2021〕46号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乌达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乌达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刘 虎 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副 组 长:武兵云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赵海波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贾玉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奕书 区能源局局长
田云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永生 乌兰淖尔镇党委书记
高 波 巴音赛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文善 新达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改梅 滨海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子龙 五虎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春生 梁家沟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鸿志 苏海图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治福 三道坎街道党工委书记
罗 波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胡天文 区财政局局长
于宝忠 区审计局局长
张海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田壮华 区信访局局长
王 鹏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志卫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辛 虹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张宏波 乌达供电分局局长
张建华 乌达矿电分局局长
王海明 乌海市乌达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理
王德强 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确保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相关成员单位在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推进相关工作。
二、职能职责
各相关单位职能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乌达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城镇集中供热、建筑能效提升、电代煤供暖、气代煤供暖、天然气管网及调压等基础设施建设;区能源局负责协调供电、供气部门,做好电源、气源保障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申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协调电价气价的调整和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资金计划以及财政补贴资金的筹措、拨付、监管等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积极对接上级环保部门,及时核减改造任务,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加强全区散煤销售、管理工作,衔接政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不达标燃煤;自然资源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在清洁取暖改造中落实土地、规划许可审批工作;区审计局负责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各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区信访局负责及时掌握清洁能源供热改造过程中触发舆情,统筹社会稳定风险的管控工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建筑物立面改造、管线敷设的执法检查工作;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实施过程中破除、恢复道路和硬化路面的审核和监管工作;乌兰淖尔镇、各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的宣传、动员和入户摸底,改造范围内住户审核、建立台账以及空房户的核实工作;乌达供电分局、乌达矿电分局负责煤改电住户外网高低压线路和变压设备的改造(到居民户表)工作;乌海市乌达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为具备“煤改气”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条件的平房区实施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