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区政办发〔2021〕27号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扬尘污染
整治“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8日
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
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关于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精准落实《乌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达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的通知》(乌区政发〔2021〕10号)要求,严格执行乌达区决策部署,规范矿区、园区道路管理,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实现道路有人管、问题有人查,确保矿区、园区道路畅通,减少扬尘污染,根据乌达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要求,结合乌达区实际,决定在矿区、园区范围内推行道路管理工作“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矿区、园区道路路长制,对区域内道路管护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等进行有效管理,全面实现矿区、园区内道路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路面无破损、道路整体无扬尘的目标。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路长制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进矿区、园区道路管理“路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财政局、区能源局、乌达工业园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乌达大队、区交警大队、区公安分局。
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局负责人兼任,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制定路长工作规则、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通过建立工作协调、督办落实、督查考核等机制,统筹协调、落实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部署,受理有关举报、投诉。
(二)路长设置及工作职责分工
1.路长设置
结合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实际情况,设立四级路长,其中总路长1名,由区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区长担任;二级路长1名,由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路长3名,分别由乌达区工业园管委会、区能源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四级路长若干,由市政或环卫部门及相关企业专人担任。
2.路长职责分工
乌达矿区、园区道路路长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路长职责,落实包抓责任:
总路长:对矿区、园区内道路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修维护及清扫降尘负总责,负责组织研究重要政策措施,完善管护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进重要工作,落实资金保障,督促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
二级路长:配合上级路长工作,具体承担矿区、园区道路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长效机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定时进行巡查考核,将道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统计上报。负责制作路长公示牌,标清路线名称、规模、养护管理内容及标准等,安装在每段道路的起始点。
三级路长:配合上级路长工作,具体承担包干道路环境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考核职能,指定园区公共道路、企业内部道路及矿区内部道路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人,并对各路段的管理养护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及上报。负责协调矿区、园区相关企业,督促用车单位做好进出车辆的管理和清洗降尘;如遇道路交通拥堵,及时协调交通执法大队和交警大队做好相关车辆的疏散。
四级路长:配合上级路长工作,负责各自所管道路的养护及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道路管理养护,确保路面清洁畅通,平整完好无障碍物,路基稳固无缺方,路肩平整无缺方,边沟排水畅通无杂物,交通信号灯、路灯、路牌及标识无破损污染,雨污井盖无破损缺失,保证行车安全、舒适。同时做好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存在问题的跟踪处理和落实工作。
三、管理办法
“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考核6步法管理流程。
(一)巡查:一级路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二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三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四级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巡查结果做好记录。
(二)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不能处理的要逐级反馈上报,最终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问题及其它问题,各级路长要及时反馈给上级路长及职能部门处理。
(三)协调:对重点问题,需要多部门参与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办理,确保解决问题。
(四)处置:各道路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分别由三级路长根据分工督促四级路长组织落实;不能及时解决的,各级路长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组织落实。
(五)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上级路长对下一级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考核:建立层级考核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矿区、园区道路路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围,上级路长对下级路长进行季度及年度考核,对不合格的路长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路长制”管理是深入推进矿区、园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路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生态环境部门要委派专职指导员,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并对园区及矿区内的路长工作进行指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路长联席会议制度、问题研判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和“路长制”公示制度,健全完善工作督查制度,及时解决矿区、园区道路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定期调度、按月通报制度,三、四级路长每月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由区级分管领导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全面公开公示。推行矿区、园区道路“阳光工程”,将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姓名、养护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以设立路长公示牌的形式,设置在路线起终点。道路路长公示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制作安装,加强资金保障,全面向社会公示公告,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做好建档立卡,广泛宣传发动。四级路长要组织专人对管护的道路进行调查核实,摸清底数,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建立道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同时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路长制”推行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动员广大公众自觉参与,为“路长制”推行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在全社会营造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附件:1. 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基本情况表
2. 2021年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管理人员名单
3.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路长制考核评分表
附件1
乌达矿区、园区道路基本情况表 | |||
序号 | 名称 | 长度(km) | 备注 |
园区内公共道路 | |||
1 | 化工路 | 4.068 | |
2 | 如意路 | 2.606 | |
3 | 能源路 | 1.72 | |
4 | 中成路 | 2.848 | |
5 | 连德路 | 1.31 | |
6 | 连心路 | 2.41 | |
7 | 五虎山路 | 2.524 | |
8 | 君源路 | 0.818 | |
9 | 海神路 | 1.152 | |
10 | 东源南路 | 4 | |
11 | 兴旺路 | 1.136 | |
矿区内公共道路 | |||
序号 | 名称 | 长度(km) | |
1 | 运煤大道 | 18.245 | |
矿区内企业内部道路 | |||
序号 | 名称 | 长度(km) | |
1 | 运煤大道至五虎山井田南采空区段 | 6 | |
2 | 运煤大道至华银二矿段 | 3 | |
3 | 运煤大道至建安矿段 | 4 | |
4 | 运煤大道至五虎山洗煤厂段 | 1.4 | |
5 | 运煤大道至新星洗煤段 | 0.8 | |
6 | 运煤大道至凯洪洗煤厂段 | 1 | |
7 | 运煤大道至苏海图采空区段 | 8.03 | |
8 | 运煤大道至小铁帽子采空区段 | 1.09 | |
9 | 运煤大道至苏海图煤矿采空区东源项目部段 | 6.68 | |
附件2
2021年乌达区矿区、园区道路管理人员名单 | |||
序号 | 路段 | 三级路长 | 四级路长 |
1 | 化工路 | 闫泽浩 王 鹏
| |
2 | 如意路 | ||
3 | 能源路 | ||
4 | 中成路 | ||
5 | 连德路 | ||
6 | 连心路 | ||
7 | 五虎山路 | ||
8 | 君源路 | ||
9 | 海神路 | ||
10 | 东源南路 | ||
11 | 兴旺路 | ||
12 | 运煤大道 | 戴中伟王 鹏 | |
13 | 运煤大道至五虎山井田南采空区段 | 戴中伟
| |
14 | 运煤大道至华银二矿段 | ||
15 | 运煤大道至建安矿段 | ||
16 | 运煤大道至五虎山洗煤厂段 | ||
17 | 运煤大道至新星洗煤段 | ||
18 | 运煤大道至凯洪洗煤厂段 | ||
19 | 运煤大道至苏海图采空区段 | ||
20 | 运煤大道至小铁帽子采空区段 | ||
21 | 运煤大道至苏海图煤矿采空区东源项目部段 |
附件3
路长制考核评分表
道路名称: 路长姓名: 考核日期: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单项计分 | 评分标准 | 打分 |
基础工作 | 20分 | 制定辖区路长制落实方案所在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制,各条路的路长明确责任到人,路长牌设置到位。 | 10分 | 未制定辖区落实方案的,扣10分;未明确专人负责路长制的,扣2分;未设立路长牌的,每条扣1分;人员变化为上报路长办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辖区内建管养运情况摸查到位,建立并完善一路一档。 | 10分 | 未建立路况基础数据的扣10分;基础数据覆盖不全的,每缺一条路扣1分;未及时更新数据库的扣1分。 | |||
养护巡查 | 25分 | 建立养护巡查机制,明确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管护工作。 | 5分 | 辖区巡查机制未建立的扣5分,落实责任人不到位的扣2分 | |
各级路长亲自根据“路长制”实施方案开展巡查工作,巡查记录完整、全面 | 20分 | 路长巡查频率不达标者扣1分,巡查记录缺失的,每条路扣1分,扣完为止。 | |||
路段管理 | 30分 | 养护及时,路面干净整洁平整,路面排水畅通,水沟无淤积,标志标线指示清晰,路面无行车安全病害,桥涵结构物安全可靠,公路范围无堆积物,无随意堆放、侵占公路设施等情况 | 30分 | 每发现一处病害扣1分,扣完为止。 | |
交办督办情况 | 25分 | 及时落实上级路长交办任务督办事项,按时参加路长工作会议 | 15分 | 每延时办理一次交办任务的扣1分,未按时参加路长会议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群众投诉处理情况 | 10分 | 每延时办理一次群众投诉的,扣1分,扣完为止。发生一次负面新闻曝光的,扣5分。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