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区政办字〔2021〕16号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乌达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及乌达区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乌达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达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贺伟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李秀丽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文林区司法局局长
李光清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谢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委员: 康秋菊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郭彦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范海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宋玉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永昌区教育局局长
武永胜区民政局局长
刘海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黄勇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苏媛媛 共青团乌达区委员会书记
左丽静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李治福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二、其他事项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乌海市委、市政府有关社区矫正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重大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起草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文件;对社区矫正工作推进过程中带有普遍性、政策性和敏感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供委员会决策参考;负责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沟通,编发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及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并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晶同志兼任。
(三)今后,除区领导变动外,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委员会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