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区政办字〔2020〕15号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乌达区第三次国土调查督察整改
工作组的通知
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区单位:
根据乌海市国土调查办《乌海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三调专项督察意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国土调查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全区三调工作,确保三调成果真实、准确、可靠,特成立乌达区第三次国土调查督察整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成员
组 长:吴红顺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马鹏洋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 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 涛 区财政局局长
云昆伦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贾玉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秀 芳 区民政局局长
任 杰 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陈子龙 区统计局局长
田云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辛 虹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肖书渊 乌达不动产登记分中心主任
乌达区第三次国土调查督察整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分局,承担督察整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分局局长辛虹同志担任。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督察整改工作组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