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乌海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 16:44:5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区政办字〔201921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区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及《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乌达区2019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好“博爱一日捐”活动

自治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社会救助资源,保障好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展公益和慈善事业。巩固“博爱一日捐”长效机制,搭建公益平台,对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共同参与脱贫攻坚,解决困难群众基本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认真组织开展好2019年“博爱一日捐”活动。

二、切实管好用好“博爱一日捐”募集资金

“博爱一日捐”募集资金以个人一天的工资或企业一天的利润为参考数,多者不限。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照上述标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募捐活动圆满完成。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办法》之规定,“博爱一日捐”善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的资金用于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储备方面;30%的资金用于癌症、尿毒症、白血病等大病患者的人道救助方面;50%的资金用于自治区统一部署的博爱家园、红十字应急救护角(点)和红十字示范校等公益项目方面。

区红十字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好每一笔募集资金,确保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帮助,把善款用好、好事办好,使得善款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要加强公信力建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捐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要加强内部自律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在政务平台、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捐款接受和使用情况,让捐赠者放心、使受助者满意。要坚持捐款年度审计制度,审计部门要对区红十字会捐款接受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博爱一日捐”活动的社会公信力。

三、加强“博爱一日捐”活动宣传工作

要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对“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大力宣传报道在“博爱一日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引导社会文明新风尚。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单位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做,向单位职工宣传好“博爱一日捐”活动的意义、目的,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救助事业奉献爱心,使“博爱一日捐”活动始终成为社会公益品牌的一大亮点。

2019年“博爱一日捐”活动于58日开始至930日结束。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汇集职工的捐款和捐款者名单,将善款转到指定账户,并携带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及捐款明细,到乌达区红十字会换领“内蒙古自治区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开户名:乌海市乌达区红十字会,开户行:乌海银行乌达支行,账号:04730301200000030098

乌达区红十字会地址:区行政中心728

联系人:折蓉平、王学晔

联系电话:3666826

 

附件:“博爱一日捐”捐款明细(样表)

 

 

 

201958日          

 

附件

 

“博爱一日捐”捐款明细(样表)

填报单位:





人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金额(元)

签字

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