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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达区农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1 10:19:52   作者:乌达区政府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区政办发〔202010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达区农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区单位:

《乌达区农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331

乌达区农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试点实施方案

 

为积极探索建立乌达区农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农区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改善农区人居环境,结合乌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区人居环境为主攻方向,加快建立符合乌达区实际的农区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构建形成因地制宜的农区垃圾分类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为改善农区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建立部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区级部门与自治区、乌海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因地制宜指导农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健全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强化农区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区居民积极投身农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考虑农区人口分布、自然条件、发展水平、交通区位、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情况,合理制定农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措施,确保措施符合实际、具体可行、取得实效。

3. 以点带面,分步推进。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选定人居环境整治基础条件较好、交通运输便捷、人口相对集中的乌兰淖尔镇泽园社区为试点。探索符合实际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模式,以点带面,逐步向农区拓展试点经验。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底前,环卫设施和服务向农区覆盖,试点泽园社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常态化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形成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环卫一体化”发展格局。到2022年,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农区全域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垃圾分类投放

1. 制定垃圾分类模式。根据泽园社区实际,按照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对农区垃圾进行分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零食碎末、蛋壳等。生产垃圾包括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建筑垃圾包括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淤泥及其他废弃物等。

2. 完善垃圾分类设施。按照泽园社区建设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影响和农户需求,科学布局绿色环保分类垃圾桶300并统一垃圾桶标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废旧电池收集处。鼓励农户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推动农区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再利用。

3.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泽园社区4个居民小组主要出入口、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地区设立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垃圾分类宣传栏,悬挂垃圾分类挂图、标语等。将农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指导手册、垃圾分类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分发到每家每户,引导农户分类行为,培养自觉分类投放习惯,为下一步收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打好基础。

(二)健全收运处置体系

加强农区垃圾运输管理,建立适合泽园社区的“户集、村收运、镇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农区保洁员在农户分类投放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拣,将分拣后的垃圾由收运车运送至乌兰淖尔镇垃圾转运站分类处理。农区垃圾实行“每日定点清运+不定时循环清运”模式,确保农区垃圾日产日清。

(三)完善收运处置设施

合理布设垃圾处理设施,根据泽园社区实际,结合目前垃圾清运体系,运行乌兰淖尔镇垃圾转运站,配备垃圾收运车2辆,移动式垃圾转运箱2台,确保垃圾收运便捷。强化垃圾运转设施和卫生器具的维护保洁,监督垃圾转运站严格落实作业规范流程标准,坚决杜绝转运站“脏、乱、臭”现象发生。

(四)建立资源回收体系

逐步建立实用性资源回收利用制度,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农区人居环境整治范畴,鼓励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依托乌兰淖尔镇垃圾转运站,合理布设回收站点,不断完善农区垃圾回收体系。进一步监督规范农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运营,禁止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回收秩序。

(五)建立农区保洁制度

20209月底前,全面建立泽园社区保洁员队伍,根据泽园社区人口数量、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为每个居民小组配备保洁人员6名。建立定时清扫、定点堆放、集中清运的农区清扫保洁长效机制。统一保洁人员着装和标识、统一配备环卫设备、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作业流程。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文明劝导员、卫生监督员、义务巡逻员队伍开展垃圾分类政策宣传、监督指导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乌达区农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鹏洋     区政府副区长

  员:宋  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乌兰淖尔镇镇长

云昆伦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区财政局局长

贾玉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郑贵鸿     区商务局局长

刘海宽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丁福顺     区兽医局局长

       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田云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乌兰淖尔镇,办公室主任由萨仁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系、梳理总结等工作。

(二)区级各部门任务分工

乌兰淖尔镇负责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品、设施的配置。引导村民开展垃圾分类,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合理布设垃圾箱,加强对垃圾转运站、收运车辆、收运设备、保洁人员等管理。区农牧水务局负责对农牧业生产垃圾中的畜禽粪污、秸秆等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区商务局负责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监管,探索建立实用性资源回收利用制度,及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转运,防止二次污染。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督查检查垃圾分类工作中未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行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建筑施工主体将建筑垃圾运送至乌达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实现集中化处理。区财政局负责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所需资金投入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微信群、乌达发布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推进、监督农家乐饭店、超市等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3月底前)。完善乌达区实施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法和步骤,压实部门责任,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确保试点工作开局良好。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9月底前)。紧扣目标任务,集中人力物力,强化措施,倒排工期,全力攻坚,初步建成农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运行体系并稳定运行。

(三)经验总结阶段(202012月底前)。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试点经验,逐步在具备条件的涉农社区普遍开展农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各类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根据自身职能及任务分工,积极作为、主动服务,从行业指导和监管角度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落实资金保障。要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健全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多渠道保障农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资金投入,保障农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要创新投资方式,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农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宣传,将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村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服务。使农区居民充分认识到实施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让农区居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要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考核机制,对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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