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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达区消费扶贫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9 10:03:38   作者:政府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区政办发〔20206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达区消费扶贫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的通知

 

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区单位:

《乌达区消费扶贫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36

乌达区消费扶贫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19号)精神,动员乌达区社会各界助力农区及贫困户农产品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929号),结合乌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消费扶贫工作三年行动,拓宽乌达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破解扶贫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提升农产品供应水平和供应质量,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持续带动贫困户(农区居民)长效增收与集体经济发展,以“贫困户(农区居民)+集体经济+消费扶贫”模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定长效脱贫致富机制,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农区产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吴红顺担任组长,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延文龙,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樊力,区政府副区长温久川、高铁男、马鹏洋,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贺伟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乌兰淖尔镇,下设金融和国企领域组、机关事业单位组、教育领域组、工业企业和商务领域组、建筑领域组、驻区单位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组、监督审计组、综合协调组9个工作推进小组,具体如下:

   (一)金融和国企领域组

  长:延文龙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韩    区财政局局长

        王    乌海市乌达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经理、乌海市城发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管)

王海明  乌海市乌达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经理

成员单位:乌海市城发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乌达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乌达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乌达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乌达支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行乌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乌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乌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乌达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乌达支行、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达支行、中国移动乌达分公司、中国联通乌达分公司、中国电信乌达营业部

   (二)机关事业单位组

  长:延文龙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史利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德超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巴音赛办事处、新达办事处、滨海办事处、五虎山办事处、梁家沟办事处、苏海图办事处、三道坎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局、司法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政务服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农业园区管委会、贸易促进会、区库区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三)教育领域组

  长:樊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任永昌  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全区各学校(幼儿园)

   (四)工商企业和商务领域组

  长:温久川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敬林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胡天文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郑贵鸿  区商务局局长

戴中伟  区能源局局长

闫泽浩  乌达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树恒  区总工会主席

马惠艳  区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所管辖工业企业)、商务局(负责所管辖超市、酒店)、能源局(负责所管辖煤炭资源企业),乌达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五)建筑领域组

  长:马鹏洋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贾玉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所管辖建筑企业),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区房产管理局

   (六)驻区单位组

  长:贺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任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区人民法院院长

宋海军  区税务局局长

田云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区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组

  长:高铁男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水务局

   (八)监督审计组

  长:延文龙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何广海  区审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审计局

   (九)综合协调组

  长:樊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武永胜  乌兰淖尔镇党委书记

    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

成员单位:乌兰淖尔镇,区农牧水务局、扶贫办

三、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鼓励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由政府主导,不断增强社会合力,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农区长远发展,充分发掘市场潜力,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确保合法诚信经营扶贫产品,实现合作共赢。

   (二)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原则。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三)坚持产业扶贫(消费扶贫)与集体经济统筹推进原则。坚持把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壮大集体经济,推动贫困户(农区居民)持续增收、稳定脱贫,促进集体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贫困户(农区居民)增收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统筹推进原则。处理好当前脱贫增收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补齐农区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夯实发展基础,以农区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五)坚持工业反哺农业与社会扶贫统筹推进原则。坚持以工业带动农业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乌达区工业企业集聚优势,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行动,采取“以购代帮、以买代捐”的模式,拓展农区农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农产品消费,形成全区各领域共同帮扶的社会扶贫合力,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经营管理方式

   (一)统一管理模式

由乌兰淖尔镇泽园社区乌海市美泽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成立农业产业联合体,统筹整合辖区内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种植大户及贫困户,根据订单消费需求组建生产种植基地,进行统一种植并收购农业产业联合体成员的达标农产品。

   (二)统一种植标准

由乌兰淖尔镇、区农牧水务局牵头对所有种植户进行系统种植培训,统一优质品种与种植流程,控肥控药,定期抽样检测消费扶贫农产品,确保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

   (三)统一收购配送

根据全区订单需求,建立收购标准,采取直供直销的方式,统一回收符合标准的农产品,依托加工、仓储及冷链配送系统,以不高于市场的价格进行统一上门配送,并由乌海市美泽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配送内容清单与发票,由区审计局定期对账目进行督查。

   (四)统一品牌营销

乌兰淖尔镇生产的所有达标农产品统一标识“乌兰乡”区域品牌,确保“乌兰乡”无公害农产品品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介对消费企业(单位)进行推广宣传,不断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消费扶贫方式

   (一)采取“以购代帮、以买代捐”等灵活多样的消费扶贫方式,鼓励引导全区各行业领域将乌海市美泽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定点采购单位,建立起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2020年全区建议消费扶贫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之后每年按20%逐年递增。

   (二)由乌海市美泽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为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提供配送服务,主要农产品包括石磨面粉、葵花油、蔬菜、水果等无公害农产品。

六、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工作推进小组、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消费扶贫工作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在实践中用好消费扶贫这一扶贫方式。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工作推进小组组长每两个月调度一次,明确专人负责,向社会广泛宣传消费扶贫的重大意义,使社会各界积极采购乌海市美泽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农产品,于6月底完成建议采购目标的50 %10月底完成建议采购目标的80 %,并确保及时付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组要不定期对农产品进行批量抽检,确保农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监督审计组要围绕政策、资金、项目,重点关注消费扶贫项目实施和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情况,每年组织审计1次,并加强审计的跟踪督促力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由区扶贫办牵头,向各工作推进小组、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宣传城区带动农区和工业(企业)反哺农业,对乌达区脱贫攻坚工作起到的关键作用,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进行报道宣传,选树先进典型,使消费扶贫献爱心的理念深入人心。

   (四)提前报送订单。各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在进行消费扶贫农产品采购时,需在当年2月底前与乌海市美泽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订单对接,以便安排春茬生产计划。农产品上市时期,各单位(企业)食堂采购需提前一周进行报送,福利采购需提前半个月进行报送,各单位(企业)需在当年10月底完成采购付款。(联系人:郝凤凤,电话:18047319950

   (五)加强管理监督。乌兰淖尔镇设立消费扶贫工作办公室,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牵头制定集体经济公司的收益分配及使用方案,并报区财政局、扶贫办审核通过后执行。统筹做好消费扶贫的组织实施工作,镇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由乌海市美泽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辖区内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贫困户对可销售的面、油、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进行统筹分配,安排订单采购。乌海市美泽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用工优先安置贫困户,优先选用贫困户的农畜产品。消费扶贫采购账目由乌海市美泽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统计汇总工作,按月公示,每年向监督审计组报送采购账目,接受审计监督次数不少于1次。

 

附件:1. 乌达区消费扶贫农产品鼓励引导采购目标

2.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9

29号)

 

 

 

 

 

 

 

附件1

 

乌达区消费扶贫农产品鼓励引导采购目标

 

   

采购总量

金融和国企领域

3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

15万元

教育领域

20万元

工业企业和商务领域

300万元

建筑领域

20万元

驻区单位

15万元

附件2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19号)精神,动员我市社会各界扩大农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农区产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现就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消费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从农产品生产、流通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看,消费扶贫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政策的有效延伸,通过政府引导与社会力量的支持,使贫困地区农产品、服务与劳务供给有质量、宣传有渠道、推介有门路,从而使贫困群众收入有保障。从扶贫主体看,消费扶贫贯通了社会力量通过定向、增量消费贫困地区农产品,购买贫困地区服务,吸纳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有效参与脱贫攻坚的通道。从扶助对象看,消费扶贫激励贫困群众依托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有利于激发贫困群众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提供劳务、服务的积极性,加快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步伐。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二、认真落实消费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农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农区农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农区农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进农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农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到2020年,全市农区的农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支撑保障消费扶贫能力显著提升;农区持续发展,贫困人口稳定增收,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贡献。

三、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的具体举措

   (一)广泛开展社会购买行动

一是组织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各级结对帮扶单位要深入了解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采取以购代帮、以买代捐的形式,与帮扶对象建立持续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工会等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产业产品、聘用贫困户为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扶贫产业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扶贫产业开展工会活动。开展农区农产品直供直销进食堂活动,扩大农区产品和服务消费。鼓励乌海市军分区结合中央军委和内蒙古军区相关扶贫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工作。

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组织开展消费扶贫宣传倡议活动,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行动,鼓励帮扶企业拓展农区农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农区产品消费。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要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二)大力实施流通和销售渠道畅通行动

一是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农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交通、通讯、物流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区物流配送体系,畅通流通渠道,打通从产地到消费终端的供应链条,为促进消费扶贫创造条件。

二是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引导供销合作社、商贸流通企业、农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与扶贫产业开展产销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大力推行企业+贫困户的模式,鼓励农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与农户开展订单生产。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进农区综合示范覆盖面,借助电子商务平台,设立特色农畜产品、民族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等产品的扶贫专卖平台。组织扶贫产业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设立消费扶贫专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扶贫产业产品。大力开发农区旅游商品,在景区景点、游客集散中心、宾馆饭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区旅游商品销售专区,集中销售特色农畜产品和手工艺品。

三是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鼓励供销合作社、寄递企业、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等在农区新建或改建一批冷链仓储物流设施,提高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环节的综合物流服务能力。深化交邮合作,推动邮政寄送、农村客运小件快递、电商快递、冷链运输等农区物流发展。加快区级仓储配送中心、镇物流服务站、村物流服务点、农区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等区、镇、村三级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客运、物流、邮政、供销等服务功能的多站合一的镇运输服务站。

   (三)深入实施农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加快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托资源优势,扶持建设一批特色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推进农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食用农产品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扩大特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

二是大力推进特色农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深入挖掘一批具有规模化生产潜力的特色农畜产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升规模化生产能力。

三是加强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加强特色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加大对扶贫产业品牌培育、认定等工作的支持。培育领军企业,鼓励支持发展企业品牌。加强品牌建设相关技能培训,在培训内容、参训人员指标等方面向扶贫产业倾斜。加大农区品牌宣传和推介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农区发展特色产品品牌的优势。积极参与质量月”“中国品牌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展示和推介农区特色农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等品牌。

   (四)大力推进休闲旅游提质升级行动

一是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设施建设的用地支持。各区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可预留少量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旅游设施建设。结合农区人居环境整治,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三改一整工程。大力发展体现农区自然生态、民风民俗的特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五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结合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我市旅游公路建设,重点支持农区建设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公路、镇客运站和建制村候车亭,改造提升农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景区景点连接线通行能力。

二是提升休闲旅游服务水平。为农区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供营销、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在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发展相对集中的地区,引导企业组建旅游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规范旅游市场主体协同发展、合理竞争。同时,要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三是做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设计。对农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农区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旅游资源,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和区域,编制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组织旅游智库专家、旅游院校、旅游企业、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帮助农区编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并提供旅游线路设计、产品开发、品牌宣传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是加大旅游精品项目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农区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主题的宣传推介活动,着重展现地域特色、美食美景、风俗文化、自然风光等内容,集中推介一批特色精品休闲旅游项目。借助新媒体资源,依托各类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

四、切实加强消费扶贫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消费扶贫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扶贫办、农牧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供销合作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各区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消费扶贫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消费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利益机制。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提高贫困人口在扩大产品和服务消费过程中的参与度并增加收入,不断壮大农区集体经济,增强对接市场的能力和市场影响力。同时,要注重保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区、各部门要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政策资金,支持农区特色产品供应链建设,打通市场供应渠道,落实好金融、土地、税费等方面优惠政策。对参与消费扶贫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扶贫成效认定,有突出贡献的,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

   (四)加强督促落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并纳入考核范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消费扶贫工作调度制度,定期统计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区消费扶贫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消费扶贫开展进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消费扶贫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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