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区政办字〔2020〕1号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区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红顺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延文龙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樊 力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温久川 区政府副区长
高铁男 区政府副区长
马鹏洋 区政府副区长
贺 伟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史利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萨 仁 乌兰淖尔镇镇长
高 波 巴音赛办事处主任
李 雁 新达办事处主任
王改梅 滨海办事处主任
刘 娟 五虎山办事处主任
刘锁柱 梁家沟办事处主任
李鸿志 苏海图办事处主任
孟文斌 三道坎办事处主任
云昆伦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韩 涛 区财政局局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工作办公室)
胡天文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宋玉琴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永昌 区教育局局长
秀 芳 区民政局局长
贾玉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交通局)
任 杰 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郑贵鸿 区商务局局长
周兆顺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刘海宽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彦跃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子龙 区统计局局长
戴中伟 区能源局局长
任 媛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闫泽浩 乌达工业园管委会主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云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辛 虹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张宏波 乌达供电分局局长
张健华 乌达矿电分局局长
王 飞 乌海市城发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管)
二、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调度全区疫情期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
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项目建设和工业
企业、建筑、农牧业、商贸流通、个体工商户、文化旅游行业复
工复产,分别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园管委会、工信和科技局、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水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负责,研究制定本行业复工复产标准,规范和引导本行业开展复工复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并抓好本行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复工复产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和生产要素保障,确保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平稳有序进行。
(二)乌兰淖尔镇、各办事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管委会要明确职责,确保监管到位、明确到人。要把好“一企一策”关,督促和检查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严格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努力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