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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10:32:59   作者:菅文龙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区政办发〔2019〕15号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乌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2月26日


乌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锡林郭勒盟西乌旗银漫矿业有限公司2·23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自治区、乌海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风险挺在隐患前,隐患挺在事故前,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两会”期间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包括所有行业监管部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所有行业领域,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检查重点

    (一)行业主管部门层面

    一是检查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近期国家、自治区及乌海市安全生产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实施方案(2017—2020)》《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等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的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有效落实情况及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定落实情况。

    二是严格检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工作开展情况、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制定实施情况、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政府分管区长带队检查辖区企业情况、各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工业园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力量配备履职情况。

    三是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四是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风险清单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定”要求落实情况;特别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梳理建档、加强管控情况。

    五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下达企业的各类执法文书执行情况全面清查,对未按要求或拒不执行执法指令的企业依法停产停业整顿、按上限实施处罚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

    六是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风险研判分析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分级分类销号式管理情况;举报投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及奖励机制落实情况。

    (二)企事业单位层面

    一是自查自纠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撰写自查报告。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覆盖全体员工,实现“一岗一责”;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情况;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重大活动期间主要负责人驻守企业及履行离开企业报备制度情况;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在岗带班情况。

    三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许可证取证要求的教育培训、防泄漏管理、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安全投入、应急演练制度等十九项制度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有关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审批、风险分析、现场监护等制度落实情况。

    四是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以及根据风险分级结果绘制红橙黄蓝四色风险分布图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五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班组隐患日排查、车间隐患周排查、公司隐患月排查”等规定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每月全面检查事故隐患情况;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六是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考核情况。

    七是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三级培训开展情况;重要岗位人员学历资格情况。

    八是承包商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承包商资质取得、安全机构设置、人员持证、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技术交底以及企业对承包商安全检查情况。企业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坚决不允许将安全责任转嫁到承包商。

    九是变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变更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企业人员、管理、设备、工艺变更时,是否辨识、采取措施管控相应安全风险。

    十是现场特殊作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受限空间、吊装、动火、抽堵盲板、“八大作业票”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十一是职业卫生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履行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公告、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情况;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资料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方案》的各项要求,督促相关监管单位依法履职。以防火、防爆、防泄漏为重点,强化硬件建设实现本质安全。密切关注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居民区的加气站、加油站逐步列入搬迁计划,学校、医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重点查处燃气和醇基燃料的违规使用,打击危险化学品的在装卸、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违规行为。

    煤矿方面。重点抓住火区爆破的成孔后装药前的二次测温,工队现场安全员、指挥人员必须到位。超过设计标高的边坡必须设位移观测桩,定期观测预防滑坡。机械定时定点加油,驾驶员培训持证上岗,手机集中存放。定期检测车辆,道路坡度超高,空重车辆分道,道路标识标志等作为监管重点。

    道路交通方面。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控制长途客运超员、超载和危险物品带上车,严格监督危化品运输的车辆和人员资质、行驶线路、装卸作业、路边集中停放。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加强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严肃查处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车辆改装、危货车辆非法营运、违规停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建筑安全相关手续,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挂靠资质、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工业建设项目安全整治,特别是针对深基坑、高行架、玻璃幕墙、渣土堆场、临时工棚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要加强安全监管,严防因建筑质量缺陷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方面。以工业企业消防为重点,深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重点解决消防安全手续不全、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失效、消防通道不畅、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大型集会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出租居住房、“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火灾防范能力和应急管理措施等方面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城区、园区公共消防栓等设施。

    其他各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要特别加强对涉爆粉尘、涉氨涉氯和劳动密集型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对涉爆粉尘(厂房封闭后和煤炭气化的煤粉尘)、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企业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围绕氯气管理36条规定,抓好涉氯企业的氯气系统的验收。进一步摸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底数,通过专项检查规范安全管理。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乌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红顺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延文龙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樊  力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温久川  政府副区长

            高铁男  政府副区长

            马鹏洋  政府副区长

            贺  伟  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李惠民  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具体协调指导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彦跃同志兼任。各副组长要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带队实地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执法处罚统计报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包括安全网、脚手架、临时用电、车辆伤害、基坑开挖、土方坍塌、起重机械等)和城市燃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消防部门牵头、商务、文化、卫生、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在全区各类宾馆、饭店、KTV、市场、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要针对开河凌期特点,牵头抓好开河凌期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力量对泄洪沟渠、防洪堤坝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置。

    交警和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限,无证无照运输、车辆私改、酒驾醉驾、甲醇违规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要从严管理,重点检查司机和押运员资质取得和教育培训情况、应急救援设备配备情况等内容。运管部门对危险货物的装卸环节加强监管,严防装卸环节发生事故。

    公安部门负责对我区民用爆炸物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要严格把控民爆物品流向,全面加强民爆物品库管理,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严防事故发生。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特种设备使用、餐饮行业、无主管单位的个体工商户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大对醇基燃料安全检查力度。

    能源局负责对煤矿、企业自备电厂、采空区治理工作的安全监管。

    镇、各街道办事处加大对社区危险物品和易燃物品存放、电线私拉乱接、危房使用和辖区生产经营作坊的检查力度,发现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书面上报,并协助查处。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检查方式

    (一)各企事业单位要彻底自查自改。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并列出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建立台账,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举一反三”整改措施。

    (二)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大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有关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

    (三)区安委办要做到检查督查全覆盖。区安委办要组织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区安委会对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做到督查全覆盖,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将下达督办通知,积极推动解决,促进大检查不断深化。

六、工作进度安排

    自2月25日开始至3月底,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发动、自查自改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要迅速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同时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及部门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大检查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并于3月1日前报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本企业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坚决消除隐患。企业自查自纠方案、自查隐患清单、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各部门于3月10日前将本行业领域企业隐患自查自改结果上报区安委办,明确工作进程,说明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工作安排。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3月10日至3月20日)。各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实施计划,所有具有安全生产执法职能的部门都要组织执法检查组,对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执法检查。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区安委办将会同组织部、党政两办督察室、监委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凡是推进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督查和督导结果作为2019年度乌达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部门按照附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于3月20日上报区安委办。坚持检查和严打严治同步推进,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突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前一个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认真开展大检查的地区和单位,要求及时补课。对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逐一复查,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改正完善。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行动成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从而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有关执法部门要采取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确保把宣传发动、安全责任、监督检查落实到每家企事业单位、每个车间班组、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要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定时刊播大检查活动有关内容和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部门要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四)严肃问责追责。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惩。

 

附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执法处罚统计报表

 


 

附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执法处罚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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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处罚情况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

整改情况

备注

处罚金 额

其他执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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