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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16:14:01   作者:乌达区政府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区政办发〔201856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

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8号)及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826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清理涉及产权保护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重点和依据

(一)清理范围: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重点: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三)清理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以下简称《意见》,可到相关门户网站下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逐项研究清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意见》相抵触,或与涉及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意见》不一致,或与涉及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二、清理主体和职责

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

(一)涉及产权保护的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详见附件4,由原起草部门进行清理,并于2018825日前提出予以废止或修改的意见,分别报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后,由区发改局统一汇总后报区政府决定。

(二)各部门制发的涉及产权保护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清理,并于2018825日前完成废止或修改工作,同时将清理结果分别报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作出清理决定;起草实施部门或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或作出清理决定。  

三、清理工作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理的进度和质量。对清理不及时、影响产权保护任务措施有效落实的,要依法依规予以问责。要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进展情况,确保清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清理情况报送要求

(一)区政府各部门报送要求: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包括本部门提请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体情况);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附件2;已经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文件。

(二)请区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报送时限和要求将清理结果以正式文件(主要领导签字)分别报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并将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邮箱。

(三)请各部门确定1名联络人,并于2018817日前将联络人名单(附件3)上报至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

区发改局联系方式:  

  话(传真):3666519

                         wdqfgj@163.com

区法制办联系方式: 李文捷 ,菅 

  话(传真):3666789

                         箱:wdqzffzbgs@163.com

    

附件:1.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区府各部门)

2. 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3. 涉及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联络人

      4.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2018816

 

 

 

附件1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区府各部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本部门清理总数(件)

已废止(件)

已修改(件)

总计(件)





拟废止(件)

拟修改(件)




代乌达区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总数(件)

已废止(件)

已修改(件)

总计(件)





拟废止(件)

拟修改(件)




注:已废止、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指在本次开展清理工作过程中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2

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序号

发文机关

文号

文件名称

废止、修改日期/
 
拟废止、修改安排

废止理由/修改内容

一、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代乌达区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1.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2. 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3.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4.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二)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2. 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3. 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4.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注:已废止、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指在本次开展清理工作过程中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3

 

涉及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联络人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姓名

部门

牵头单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附件4

   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起草部门

1

乌区政发〔201542

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转变安全生产方式的实施意见

安监局

2

乌区政办发〔20163

关于印发《乌达区矿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监局

3

乌区政办发〔201638

关于印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能职责规定》的通知

安监局

4

乌区政办发〔201644

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监局

5

乌区政发〔200516

关于印发《乌达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政局

6

乌区政字〔201496

关于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恒业成小区安置房建设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局

7

乌区政字〔201497

关于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谱翔花园小区安置房建设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局

8

乌区政字〔201498

关于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维邦佳园小区安置房建设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局

9

乌区政字〔201499

关于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永昌佳苑(一期工程)小区安置房建设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局

10

乌区政办发〔201633

关于印发《乌达区本级政府性资金审批程序》的通知

财政局

11

乌区政发〔201547

关于公布乌达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法制办

12

乌区政办发〔201320

关于印发《乌达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13

乌区政办发〔201047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在经济开发区内私自建设非生产性设施的通知

工业园管委会

14

乌区政办发〔201629

关于印发《乌达区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分局

15

乌区政发〔200138

关于在乌达区实行禁牧的通告

农林局

16

乌区政办发〔201038

关于印发《乌达区城乡一体化及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乌达淹没区征拆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林局

17

乌区政办发〔201334

关于印发《乌达区林地利用保护规划(2010-2020)》的通知

农林局

18

乌区政办发〔201440

关于印发《乌达区推进城乡一体化与新农区建设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农林局

19

乌区政发〔201551

关于印发《泽园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农林局

20

乌区政发〔201552

关于印发《泽园社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后期管护办法》的通知

农林局

21

乌区政办发〔201563

关于印发《乌达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林局

22

乌区政办发〔20166

关于印发《乌达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林局

23

乌区政办发〔201636

关于印发《乌达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林局

24

乌区政办发〔201419

关于印发《做好预防和清理拖欠农民工、职工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人社局

25

乌区政办发〔201424

关于印发《乌达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商务局

26

乌区政办发〔201520

关于印发《乌达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场监管局

27

乌区政办发〔201562

关于印发《乌达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利局

28

乌区政办发〔201618

关于印发《乌达区农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局

29

乌区政办发〔20137

关于印发《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乌达淹没区库底清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利局

30

乌区政办发〔200916

关于印发《乌达区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卫计局

31

乌区政办发〔20108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达区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卫计局

32

乌区政办发〔201443

关于印发《乌达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计局

33

乌区政办发〔201515

关于印发《乌达区进一步发展文体组织和繁荣文体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旅体局

34

乌区政发〔201573

关于印发《乌达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旅体局

35

乌区政办发〔201568

关于印发《乌达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消防大队

36

乌区政办发〔201417

关于印发《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乌达库区移民扶持资金发放方案》的通知

移民办

37

乌区政办发〔201442

关于印发《黄河水利枢纽工程乌达库区移民安置房补贴物业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移民办

38

乌区政办发〔20159

关于印发《乌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住建局

39

乌区政办发〔201019

关于转发《乌达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建局

40

乌区政办发〔201014

关于印发《乌达区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房管局

41

乌区政办发〔20153

关于印发《乌达区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过

安监局

42

乌区政办发〔201643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监局

43

乌区政办发〔201617

关于印发《乌达区贫困肇事精神病患者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计局

44

乌区政办发〔201635

关于印发《乌海市乌达区绿色农业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业园区

45

乌区政办发〔201753

乌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动态管理实施方案

农林局

46

乌区政办发〔201790

乌达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意见》

民政局

47

乌区政办发〔201715

《乌达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环保局

48

乌区政办发〔201723

《乌达区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国土分局

49

乌区政办发〔201751

《乌达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方案》

水利局

50

乌区政办发〔201757

《乌达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

水利局

51

乌区政办发〔201720

《乌达区扶持重点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商务局

52

乌区政办发〔201722

《乌达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民政局

53

乌区政办发〔201756

《乌达区进一步推动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农林局

54

乌区政办发〔201758

《乌达区进一步推动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卫计局

55

乌区政办发〔201775

《落实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的实施意见》

卫计局

56

乌区政办发〔201760

《乌达区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扶贫实施方案》

政办

57

乌区政办发〔201820

《关于对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林局

58

乌区政办发〔201830

《关于对进一步补充完善煤矿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政策的通知》

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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