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区政办发〔2018〕76号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达区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达工业园管委会、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切实摸清乌达区设施农业用地项目情况,开展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乌达区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9月12日
乌达区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9月7日全国及自治区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全区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农牧种植〔2018〕8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摸清乌达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开展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的各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坚决遏制蔓延势头。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设施农业情况调查
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乌兰淖尔镇、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设施农业摸底调查,及时安排部署相关方案、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排查和摸底任务,对辖区内设施农业建设情况、用地和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覆盖排查,主要对改变农业用地性质、以设施农业名义建休闲度假设施、别墅和商品用房及以农业设施名义套取国家农业补贴等“耕地非农化”和“大棚房”乱象进行彻底排查,不留死角,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责任部门: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乌兰淖尔镇、三道坎街道办事处、苏海图街道办事处、梁家沟街道办事处)
(二)设施农业建设用地核查
在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乌兰淖尔镇、各街道排查的基础上,区农林局、国土分局负责对设施农业用地性质、用途、补贴情况进行比对核实,确认现有设施农业用地是否规范、符合政策,是否违法违规将设施农业用地改为非农建设用地,特别是违规将国家红线以内的耕地改为非农用地,对不合理或违法用地提出分类整治政策建议,发改局、规划分局负责对项目的立项、规划及补贴情况进行核查。(牵头部门:区农林局、国土分局,配合部门: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乌兰淖尔镇、三道坎街道办事处、苏海图街道办事处、梁家沟街道办事处、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分局)
(三)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将设施农用地改为非农建设用地,依托农业生产违法违规占地进行非农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将建设用地按照设施用地审核备案等严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牵头部门:区农林局、国土分局,配合部门: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乌兰淖尔镇、三道坎街道办事处、苏海图街道办事处、梁家沟街道办事处、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分局)
(四)完善监管
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乌兰淖尔镇、三道坎街道办事处、苏海图街道办事处、梁家沟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坚决纠正整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并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完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及其用地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10日前)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工作事宜,进行任务分工。
(二)排查清理和指导(9月5日至15日)
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乌兰淖尔镇、三道坎街道办事处、苏海图街道办事处、梁家沟街道办事处进行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排查,区农林局、国土分局进行业务指导。
(三)设施农业建设用地情况核查(9月15日至20日)
区农林局、国土分局局在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乌兰淖尔镇、各街道排查的基础上,对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四)汇总上报(9月25日前)
区农林局、国土分局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类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报告并提出分类整治政策建议,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农牧业局和国土资源局。
(五)查处纠正(11月25日前)
按照自治区、乌海市出台的相应政策和整改方案,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和整改。
(六)建立长效机制(12月10日前)
总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研究制定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为保障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农林局和国土分局共同召集,区委宣传部、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乌兰淖尔镇、三道坎街道办事处、苏海图街道办事处、梁家沟街道办事处、财政局、发改局、规划分局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工作部署、行动推进、重大问题研究和决定。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
(二)强化督查,动真碰硬
对清理整治工作要及时进行督查,防治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发生,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整改。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曝光典型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建立长效,规范管理
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一边整改一边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规范管理设施农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