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区政办发〔2018〕58号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乌达工业园管委会、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博爱一日捐”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委托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长期社会公益活动,是动员社会力量、汇集各方资源化解全区各类易受损人群人道危机的一项惠民工程。活动开展以来,乌达区红十字会使用募捐资金广泛开展了自然灾害救助、特困群众和困难学生救助、“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救助活动,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为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加强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上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推进人道主义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博爱一日捐”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认真组织开展好“博爱一日捐”活动。
二、认真做好宣传和募捐工作
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宣传力度,使“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家喻户晓。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博爱一日捐”宣传活动,倡导现代公益理念,褒扬爱心奉献行为,引导职工的参与热情。“博爱一日捐”募捐资金,以个人一天的工资或企业一天的利润为参考数,多者不限。各部门、单位职工参照上述标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单位领导亲自抓,带头做,向单位职工宣传好“博爱一日捐”活动意义、目的。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救助事业奉献爱心,确保募捐活动圆满完成。
三、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区红十字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资金,确保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帮助,把善款用好、好事办好,使善款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要建立健全内部自律规范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让捐款者放心、让社会公众放心、让受助者满意,不断提高“博爱一日捐”活动的社会公信力。
活动从2018年8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汇集职工的捐款和捐款者名单,将善款转到指定账户,活动不收现金,捐款单位需携带银行收缴单及捐款明细,到乌达区红十字会换领“内蒙古自治区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开户名:乌海市乌达区红十字会,开户行:乌海银行乌达支行,账号:04730301200000030098。
乌达区红十字会地址:区行政中心728室。
联系人:折蓉平、王学晔
联系电话:3666826。
2018年8月22日